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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度技工院校等统计工作的通知

人社职司便函〔2021〕80号
来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1-12-31 08:3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为切实做好2021年度技工院校、就业训练中心、民办培训机构等统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技工院校等统计年报

(一)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100号)有关要求,2021年度统计年报使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调查制度》中的《技工院校综合情况表》(表号:人社统OS1号,见附件1)、《就业训练中心综合情况表》(表号:人社统OS2号,见附件2)、《民办培训机构综合情况表》(表号:人社统OS3号,见附件3),上述报表的报告期均为上年12月1日至本年11月30日,报表结构采用2021年版本,下载地址为:http://www.foresee.com.cn/report.html(2022年1月1日后可下载)。

(二)请各省(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按照报表制度和本通知要求,确保人员到位、职责到位,按时完成统计报表填报工作。请各地于2022年1月14日前,将上述三份统计年报报表报送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为保证数据准确性和安全性,请各地务必使用统计软件SMIS2012(下载地址和时间同上)汇总上报数据。

(三)请各省(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做好本地区2021年技工院校统计分析和就业训练中心统计分析工作,对本地区技工院校和就业训练中心的现状及发展趋势进行全面分析,提出工作建议,并于2022年2月25日前将2021年技工院校统计分析报告和2021年就业训练中心统计分析报告报送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四)为便于工作,我们编制了《技工院校统计工作指导手册(2021版)》(见附件4),供大家参考使用。

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程诗雨

电话:(010)84661052 传真:(010)84661050

电子邮箱:peixunchu@cettic.gov.cn

(二)职业能力建设司 晋晓磊 项声闻

电话:(010)84208450 84207440

附件:1.技工院校综合情况表(人社统OS1号)

          2.就业训练中心综合情况表(人社统OS2号)

         3.民办培训机构综合情况表(人社统OS3号)

         4.技工院校统计工作指导手册(2021版)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