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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体制机制建设,构筑新时代高技能人才工作长远发展的坚实基础——学习中办、国办《关于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

来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发布时间:2022-10-18 09:14

在党的二十大即将召开之际,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简称“两办”)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继2006年《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以来,中办、国办第二次就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专门印发文件,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持续、高度重视。《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的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在全面总结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成就、经验的基础上,适应新形势,提出了新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强化体制机制建设,必将对未来高技能人才工作产生深远的影响,指导和推动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走上新的阶段。

两办文件在我国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历史长河中,是一座新的、重要的里程碑。其重大意义之一,就是面向新的历史阶段,适应新时代要求,全面综合地规划部署高技能人才工作,特别是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构建新的工作格局,使未来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在更高的基础上,更深层次的领域,实现更高质量的发展。

体制机制建设是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长远发展的基础和保障。两办文件强调最多的就是“体系”“制度”“机制”等事关体制机制建设的重大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显著成就,并在多个方面取得重要突破,体制机制日臻完善。2017年,中共中央下发的《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指出,要按照“政治上保证、制度上落实、素质上提高、权益上维护”的总体思路,针对影响产业工人队伍发展的突出问题,创新体制机制,提高产业工人素质,畅通发展通道,依法保障权益,造就一支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宏大的产业工人队伍。这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和技能人才工作体制机制的构建指明了方向。2019年,习近平总书记对我国选手在世界技能大赛取得佳绩作出重要指示,指出“要健全技能人才的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制度,大力发展技工教育,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加快培养大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要在全社会弘扬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激励广大青年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对高技能人才体制机制建设提出了更加明确的要求。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制度,四个方面涵盖了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全方位和全过程,四位一体,各个环节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依存,体现了科学性、完整性和统一性。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是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行动指南,也是高技能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建设的基点和前提。两办文件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作为指导,立足长远,抓住关键,在新时代高技能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建设方面,迈出了新的步伐。

适应时代要求,完善工作体系。工作体系是体制机制建设的关键,决定了高技能人才工作中领导者和各方参与者的地位和职能,对统筹协调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两办文件提出了工作体系的完整框架,即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政策支持、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高技能人才工作体系。这个体系框架,体现了新时代特色,符合中国国情,在以往基础上有新发展。一是突出强调了党的领导。党的十八大以来伟大变革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高技能人才是党和国家人才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党委集中统一全面系统整体的领导,包括组织领导,政策制定和部署落实,是做好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根本保证。二是明确了政府主导作用。政府的积极介入和参与,是长期以来我国技能形成体系的鲜明特点。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政府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特别是近年来围绕建立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对于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明确政府主导,有利于协调各个利益主体,加大投入,改善政策环境,全面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三是确定了企业主体作用。企业是创新主体、用人主体,在高技能人才工作方面理应发挥主体作用。目前企业作用的有效发挥是一个关键问题,也是有待于进一步解决好的问题。两办文件确定了企业的主体地位,将责任压实,将有利于激励企业负起相应的职责。四是社会各方面的参与。高技能人才工作具有政治、经济和民生等方面的重大意义,涉及面广,离不开社会各方面的参与支持,也包括劳动者个人参与,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是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必不可少的重要条件。按照新的工作体系,高技能人才工作要在党委集中统一领导下,各级政府主导协调下,各形成合力,共同推进事业发展。

着眼长远发展,构筑制度体系。两办文件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全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制度”的基本要求为统领,对高技能人才工作进行了全面系统地规划设计,从健全完善培养体系、完善技能导向的使用制度、建立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和多元评价机制、建立表彰激励机制四个方面,强化高技能人才工作的制度建设。突出重点,明确任务,完善措施,着力构筑面向长远的体制机制。在加大培养力度方面,强调构建以行业企业为主体、职业学校为基础、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并对于如何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创新培养模式以及实现产教融合等提出了要求。在完善技能导向的使用制度方面,强调健全岗位使用机制,完善要素参与分配制度和稳才留才引才机制。在建立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和多元评价制度中,强调拓宽职业发展通道、健全职业标准体系和评价制度、推行职业等级认定、完善技能竞赛体系等制度建设。在建立高技能人才表彰激励机制方面,提出了加大表彰及多项激励制度。同时,文件要求将高技能人才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部署和考核范围,加强政策支持和基础工作,等等。这些制度方面的建设,立足当前,事关长远,具有持久性、稳定性特征,对高技能人才工作具有深远的意义和影响。

坚持问题导向,创新政策体系。政策创新,是体制机制建设的重要支撑。体制机制建设,需要有实际的政策措施,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两办文件的政策引导性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将近年来政策创新进行全面归纳总结,纳入制度体系中。党的十八大以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持续优化政策供给,不断推动高技能人才工作向纵深发展。如推行工学一体化人才培养,落实技工学校学生待遇,完善技能要素分配制度,实行新八级工制度的评价体系、完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实施制造业技能根基工程,等等,这些在两办文件中都得到体现。将部门政策提升为中央、国务院的文件规定,将其纳入新的体系和格局中,进一步体系化、制度化,必将进一步增强政策的效力,扩大政策影响。二是适应新形势,针对工作中的问题,持续进行政策创新和改进。文件中有许多政策上的新的突破和亮点。比如,在培养模式上鼓励创新,完善项目制,建立技能人才继续教育制度,实施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在使用制度方面,建立高技能领军人才“揭榜领题”以及参与重大生产决策、重大技术革新和技术攻关项目制度,实行“工程师+技师”等团队合作模式;在多元评价方面,支持各地面向符合条件的技能人才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重视从技能人才中培养选拔党政干部,建立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与相应职称、学历的双向比照认定制度,建立国家资历框架,探索开展职业标准国际互通、证书国际互认工作,对技能高超、业绩突出的一线员工,可以直接认定高级工以上职业技能等级,等等。这些政策措施,有利于解决高技能人才工作面临的现实问题,增强体制机制建设的实效。其中,有些政策具有重大创新意义,如“重视从技能人才中培养选拔党政干部”,这是改革开放以来关于高技能人才待遇的新表述,具有重要的突破性和导向性。

我们相信,随着两办文件下发,体制机制的完善和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高技能人才工作必将形成新的高潮,呈现新的局面,并不断向纵深发展。(崔秋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