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正式印发公布。近年来,我国持续推进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建立个人养老金制度意义深远。
培育养老储备意识
“随着老龄化程度加深,个人应该承担养老责任,个人养老金制度符合国情民情,也满足百姓期盼!”今年41岁的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西里小区居民陈镭说。
在陈镭看来,第一支柱依靠国家,第二支柱依靠单位,第三支柱依靠个人。“我们这代人都是独生子女,赡养父母压力很大。我们见证老龄化社会到来,个人做好养老财务规划的意识越来越强。”陈镭说,“虽然参加人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额度上限为12000元,平均到每月1000元,但有利于逐渐培育养老储备意识,一步步积累养老财富。”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发展个人养老金制度,既促进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又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养老保险需要。
“个人养老金制度是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有益补充,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者将有更大的自由度和选择权,更好地保障老年生活需要。”山东省临朐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审计稽核科科长王善鹏说。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表示,发展个人养老金制度,可以改变我国传统家庭理财结构,增大养老储蓄与投资比重,帮助个人理性规划养老资金,优化家庭资产配置。
保障参保者基本权益
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社保中心主任曹立红认为,个人养老金制度既有一定约束性,又具有较强自主性。
“在约束性方面,从参保人角度,需参加城镇职工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上限为12000元/年;从金融机构角度,按照国家统一实施意见和实施细则进行管理和运作,并接受相关部门和平台监管。”曹立红说,“在自主性方面,参保人可自愿选择参保,自愿选择金融机构,自愿选择按月、分次或者按年度缴费,自主决定投资品种和金额,自愿选择按月、分次或一次性选择领取,还可在不同商业银行之间变更其资金账户等等,具有很强灵活性。”
今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明确采取个人账户制。通过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可以自主选择购买储蓄存款、银行理财、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个人养老金市场。
中国养老金融50人论坛秘书长董克用表示,个人养老金采用账户制,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进步。通过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参加人购买各类合格的养老金产品,与2018年税延养老险试点相比,产品池包括保险产品、理财产品、基金产品,产品类型更丰富。
“个人养老金制度充分尊重市场规则,进行市场化运作,既有政府政策支持,又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规定‘未进投资的资金按照商业银行与个人约定的存款利率及计息方式计算利息’,保障参保者基本收益。”曹立红说。
加紧信息平台建设
目前,人社部正加紧个人养老金信息平台建设,积极推动个人养老金制度平稳落地实施。
据悉,个人养老金信息平台已完成主体功能建设,组织多家商业银行及行业平台开展对接测试,该平台依托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等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为参加人提供个人养老金账户开立、缴费凭证打印和信息查询等多样化的养老金公共服务。
人社部养老保险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推动个人养老金高质量发展必须增强协同性,个人养老金涉及多个政府部门、金融领域,需要协调各个方面持续共同推进,完善个人养老金发展的体制机制,各参与金融机构也要依法依规做好个人养老金业务,为居民提供可靠、便捷的服务和金融咨询。
“推动个人养老金高质量发展,一是做好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宣传解读,做好养老金融教育,让老百姓理解和参与这项制度;二是金融机构应该开发更多优质的养老金产品,满足参加人的投资需要;三是政府应该加强监管,及时准确发现问题,予以纠正。”董克用说。
个人养老金为我国资本市场注入源头活水。“建立个人养老金制度,有利于我国资本市场‘机构化’,提供长期资金来源,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支持资本市场高质量服务实体经济。”董登新说。
人社部养老保险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个人养老金积累的资金是一种长期资金,对市场来说既是机遇更是挑战,市场各方应持续推出适合个人养老金要求的运作安全、成熟稳定、标的规范、侧重长期保值的个人养老金产品,同时加强风险意识,加强投资者教育,培育个人养老金金融素养。(游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