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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交响 奏新时代强音——2022年劳动关系工作述评

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报 发布时间:2022-12-26 14:25

时光荏苒,又至岁末。回顾2022,和谐的劳动关系呈现出社会综合治理的温情底色。

这一年,人社部门持续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全力推进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高质量发展,始终维护着广大劳动者根本利益,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群众的切身感受就像一个个跳跃的音符,汇聚一起,奏响新时代的和谐更强音。

和谐劳动关系建设迈出新步伐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是解决劳动关系领域突出问题的迫切需要。当前,我国正处于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的意义愈发重大。

近年来,随着数字经济蓬勃发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规模持续壮大。广大外卖员、配送员、网约车司机等在工作中辛勤劳动,尤其在疫情期间,他们联系千城百业、服务千家万户,为方便人民生产生活、促进社会和谐发挥了重要作用。推动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必须切实维护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

开展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专项行动,召开平台企业用工行政指导会,探索新就业形态争议预防化解机制,创新新就业形态服务管理模式,提升新业态新就业群体服务质效……这一年,人社部门持续落实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政策,加强对平台企业的用工指导,全力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促进了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极大增强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载体。今年5月,人社部等部门在全国部署开展第一届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活动,350家企业被命名为“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企业”,50个工业园区被命名为“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工业园区”。9月22日,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召开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经验交流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论述,总结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取得的成绩,交流经验做法,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点工作,以高质量和谐创建推动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高质量发展。10月至11月,组织开展“创建神州行,和谐传心声”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企业巡回演讲活动,网络直播观看累计超过800万人次,在全社会营造了竞相创和谐的浓厚氛围。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既要解决劳动者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协调好企业与职工之间的利益关系;又要充分尊重关怀劳动者,调动和激发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更加健全,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内容日渐丰富,激励举措不断完善,创建质量不断提升,和谐劳动关系改革试点稳步推进;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全面实施,电子劳动合同应用进一步扩大,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加快建设;各地加快电子劳动合同信息化建设,便利企业和劳动者,规范订立电子劳动合同,优化人社公共服务;持续推进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和工资决定机制改革落实,推动落实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引导企业科学确定和合理提高技能人才薪酬待遇……这一年,和谐劳动关系建设蹄疾步稳,劳动关系总体保持和谐稳定,政策不断创新,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步履铿锵。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效能不断提升

“感谢律师调解,让我在这么短的时间就拿到了补偿。”近日,在浙江奇沁律师事务所驻杭州市临平区仲裁院调解工作室内,经过律师吴某的悉心调解,张某与某用人单位就解除劳动关系补偿达成一致,双方签订调解协议,张某也撤回了仲裁立案申请。

推进案前调解机制建设,临平区仲裁院主动和律所对接,共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调解工作室。“今年我们共收到区仲裁院委托的立案前调解案件759件,目前调解成功率接近40%,累计为劳动者挽回损失近800万元。”该调解工作室负责人表示。

紧抓效能建设这条主线,提升调解仲裁工作质效,实施劳动人事争议在线诉调对接,强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加强调解员、仲裁员队伍建设……这一年,疏通经络,打通梗阻,调解仲裁政策制度改革持续深化,更多纷争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调解仲裁制度机制进一步完善——

今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劳动人事争议“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的通知》;2月,人社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有关问题的意见(一)》;10月,人社部与中央政法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工作的意见》。

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一年来,人社部门加强源头治理,健全多元处理机制,强化协商调解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智能化建设,提高协商调解能力,一系列政策文件密集出台,调解仲裁制度机制不断完善,争议调解与诉讼衔接工作不断加强,劳动者维权成本不断降低,人民群众感受到了更多公平正义。

争议处理服务效能进一步提升——

这一年,“千名仲裁员服务万家企业”“全国百家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等活动全面推进,中小企业得到更多用工指导,劳动法律政策进入千家万户,极大提高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守法意识;印发《关于建立青年仲裁员志愿者联系企业活动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的通知》,引领带动广大青年仲裁员参与志愿服务……多元参与形成社会合力,调解仲裁服务供给日益完善,调解仲裁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发挥。

持续深化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每到年终岁末,广大农民工高度关注自己的工资报酬权益。不久前,人社部公布了一批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在名单中可以看到被公布的20家企业的名称、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法人代表、列入名单事由、认定部门和列入日期等信息。

今年1月1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开始施行,对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当事人,由相关部门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当事人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期限为3年。

一份工资背后就是一个家庭的保障,就是一个家庭的生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社会公平正义,排除阻碍劳动者参与发展、分享发展成果的障碍,努力让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全面发展。”

在全国范围组织开展2022年度集中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行动;扎实推进2021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压紧压实属地和部门责任……

这一年,持续深化根治欠薪,人社部门不断扎紧制度的篱笆,巩固根治欠薪工作成果,始终保持治理欠薪的高压态势,极大维护了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据悉,今年前三季度,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立案办结工资类违法案件5.2万件,为59.9万名劳动者追发工资等待遇75.5亿元。

在持续抓好根治欠薪同时,人社部还围绕稳就业大局保劳动权益,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关于坚决打击对新冠肺炎康复者就业歧视的紧急通知》《关于加强行政司法联动保障新冠肺炎康复者等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的通知》,保障新冠肺炎康复者等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关于阶段性缓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有关事项的紧急通知》,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前提下,支持建筑企业渡过难关;在全国组织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促进稳定和扩大了就业。

全力护劳动权益保民生底线,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行为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离不开监察执法能力水平的有效提升。

这一年,人社部门加强规范化建设,印发人社领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三版),推进智慧监察系统,加强全国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建设,开展依托全国一体化在线监管平台支撑根治欠薪试点工作;在人社部官网公布省市县三级欠薪维权渠道信息并进行抽查暗访,确保劳动者维权“最初一公里”畅通。

回顾过去一年,收获满满;展望未来,和谐劳动关系建设步履铿锵。在新时代的赶考路上,只要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必将奏响更强的新时代和谐音符。(邢泽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