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陕西省医保局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和国家医保局的正确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聚焦医改重点任务推进、医保难点问题解决和弱项短板提升,开展了“百日百县”督导调研和“走千家访万户”助医帮困活动,不断抓基层、建机制、补短板,有效解决一批制约高质量发展的堵点和群众急难愁盼的难点问题,全省医疗保障工作实现跨越式发展。
一、基本医疗保险
(一)参保人员情况。
截至2022年底,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3676.54万人,参保覆盖面稳定在95%以上。其中,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720.21万人(在职职工499.79万人、退休职工220.41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2956.33万人。跨统筹区、跨险种的重复参保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参保人数得到进一步的核实。
(二)基金收支情况。
2022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含生育保险)总收入、总支出分别为798.43亿元、538.51亿元,年末基金累计结存1030.59亿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含生育保险)收入508.41亿元,同比增长22.52%,其中征缴收入491.32亿元。基金支出305.25亿元,同比降低13.04%。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含生育保险)年末累计结存808.70亿元,其中统筹基金累计结存390.05亿元,个人账户累计结存418.65亿元。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90.02亿元,同比增长3.34%;支出233.26亿元,同比降低16.31%;年末累计结存221.89亿元。
二、生育保险
截至2022年底,生育保险参保人数496.11万人。生育保险基金待遇支出4.85亿元。
三、疫情防控
持续做好新冠肺炎救治医疗保障和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保障工作,指导各统筹区按规定及时支付医疗救治和核酸检测费用,全年医保基金支付新冠感染费用3079.26万元、核酸检测费用0.45亿元。2022年全省累计结算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6.35亿元。为有效提高新冠疫情检测效率,减轻群众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费用负担,4次对公立医疗机构新冠肺炎核酸检测(含试剂)费用进行调整,单人单检费用(含检测试剂)最高限价为15元,混检费用(含检测试剂)最高限价为3元。
四、乡村振兴
2022年,全省脱贫人口450.7万人和易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20.9万人100%参保。特困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低保对象和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给予定额资助,累计资助2.06亿元。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累计惠及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监测对象就医299万人次,减轻医疗费用负担45.95亿元。
五、医保药品目录
《陕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共收载药品2903种,其中西药1285种,中成药1343种,协议期内谈判药品275种。另外,还有基金可以支付的中药饮品892种,基本覆盖所有临床治疗级别。
六、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截至2022年底,住院费用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数量为1540家;普通门诊费用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2305家,跨省联网定点零售药店11055家。2022年,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27.60万人次,涉及医疗总费用57.48亿元,医保基金支付37.78亿元;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38.19万人次,涉及医疗总费用1.13亿元,医保基金支付0.88亿元。实现每个县至少有1家定点医疗机构能够提供包括门诊费用在内的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实现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5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统筹地区全覆盖。
七、医保基金监管、协议管理
2022年,全省医保系统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3.59万家,处理违法违规机构6134家,其中解除医保服务协议35家,行政处罚114家,移交司法机关1家;处理参保人员157人,其中,暂停医保结算5人,移交司法机关9人。2022年,共追回医保资金1.887亿元。2022年,组织对10个市(区)开展飞行检查,共检查定点医疗机构23家,查出涉嫌违法违规资金线索1909.5万元。
在被检查医药机构中,通过医保经办协议管理方式核查定点医药机构2.93万家。通过协议处理追回资金1.63亿元,其中拒付及追回资金1.48亿元,收取违约金1254.66万元。
八、招标采购和信用评价
2022年,我省医疗机构全面执行《陕西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21版)》,统一了全省城市、县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全面落地执行2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涉及76个品种,平均降价 48%。落地执行了3批次省级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共采购 135种药品,平均降价42.09%。落实国家组织人工关节等高值医用耗材集采中选结果,平均降幅超80%。
2022年,通过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网采订单总金额256.11亿元。医保目录内药品网采订单金额为227.88亿元,占网采订单总金额88.97%。
九、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2022年,在西安、榆林、汉中、铜川和韩城市5个统筹区实现DRG/DIP支付方式改革实际付费。实际付费地区中,按DRG/DIP付费的定点医疗机构达到57%,病种覆盖范围达到92.2%,按DRG/DIP付费的医保基金支出占统筹地区内医保基金住院支出比例达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