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省和示范区关于做好农民工返岗复工工作的各项要求,保障农民工安全有序返岗复工,根据《陕西省农民工返岗复工帮扶计划》(陕肺炎办发〔2020〕74号)《示范区农民工返岗复工帮扶计划》(杨肺炎办发〔2020〕32号),疫情期间,示范区复工企业和返岗农民工可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和一次性社会保险补贴、返岗复工交通补贴、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核算筛查补贴、职业介绍补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一次性吸纳就业和一次性社会保险补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对经省、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医疗防疫物资生产企业、重点项目用工企业、生产生活物资生产企业,新招用员工且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同步缴纳社会保险费,分别按照每人2000元、1500元、1000元标准给予用工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同时,再按照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社会保险补贴。
申领程序:由人社局征求工业商务局、卫生健康局、住建局等对企业分类的意见,符合条件的企业向当地人社部门提出申请,提供新吸纳人员花名册、《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复印件等资料。经当地人社部门审核后,将补贴资金拨付企业银行基本账户。
二、返岗复工交通补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企业通过包车、包用铁路列车车厢等方式,集体接送员工所产生的费用,给予企业60%的交通费用补贴。自行返岗复工人员,按其选择的交通工具票面金额给予一次性最高500元单程补贴。
申领程序:符合条件企业或个人向当地人社部门提出申请,企业申请补贴需要提供包车合同(协议)复印件、费用票据、接送人员花名册,个人申请补贴需要提供返岗车票、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复印件等资料。经当地人社部门审核后,将补贴资金拨付企业银行基本账户
三、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区内企业招用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养老、医疗、失业三项险种最低缴费标准单位配套部分给予企业社保补贴,最长不超过2年。招用符合条件毕业年度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给予企业1年期社会保险补贴。
申领程序:符合条件企业向当地人社部门提出申请,提供补贴申请报告、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或学校开具的毕业生证明材料、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复印件、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缴费明细(人社系统内部核查)、银行基本账户信息等。经当地人社部门审核后,将补贴资金拨付企业银行基本账户。
四、核酸筛查补贴。区外返岗复工及区内企业新招录农民工和零就业家庭成员,在符合资质条件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核酸检测筛查的,检测费用予以二次补贴,最高补贴额度为220元。
申领程序:符合条件单位向当地人社部门提出申请,提供工业商务局拨付的第一次补贴证明等资料。经当地人社部门审核后,将补贴资金拨付企业银行基本账户。
五、职业介绍补贴。区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成功免费介绍农民工和零就业家庭成员入区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同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每人500元标准给予职业介绍补贴。包车接送农民工上岗的,参照前款给予交通补贴。
申领程序:职介机构在完成职介工作后向批准其设立的人社行政部门提出补贴申请,提供补贴申请报告、许可证书副本复印件、提供职介服务并成功实现就业人员花名册、经本人签字认可的免费职介服务登记材料、实现就业人员《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复印件、用人单位出具的合同期内任意2个月工资发放凭证、职介机构银行基本账户。经人社部门审核无误后,将补贴资金拨付其银行基本账户。
个人和单位一般按照属地原则(注册地、户籍地、行政隶属关系所在辖区等)申请就业补贴。补贴申报时限截止疫情应急响应结束之日后3个月内。所需资金从就业专项补助资金中列支,按照《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管理。
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杨凌示范区财政局
2020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