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卫生健康委、乡村振兴局、总工会、管段各车站:
春节将至,各地将迎来农民工返乡返岗高峰,做好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十分重要。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加强春节期间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乡村振兴局、省总工会、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决定开展2022年春节期间“春暖农民工”服务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出行服务
(一)引导错峰返乡返岗。各地要采取公开信、倡议书等方式,引导农民工减少流动、减少集聚、做好防护。引导企业合理安排生产、错峰放假或调休。及时发布交通、天气、疫情防控等信息,对道路拥堵情况进行提前预警,引导返乡返岗农民工错峰出行。集中开展农民工返乡返岗交通安全宣传,提示全程系好安全带,不坐“超员车”,不坐“黑包车”,不疲劳驾驶,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紧急避险技能。
(二)做好返乡返岗“点对点”运输服务。各地要统筹考虑疫情防控要求,对节前在外地务工集中返乡的、节后已确定工作岗位集中外出的农民工,适时组织开展农民工输出地和用工地间的“点对点”运输服务,协调开行专车、专列(包车厢),支持成规模、成批次出行农民工安全有序返乡返岗,重点保障脱贫劳动力(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出行和重点企业、重点工程用工。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与公安、交通运输、卫生健康、乡村振兴、铁路等部门的协同,充分发挥好农民工返岗复工“点对点”服务保障协作机制作用,加快农民工返岗复工。对跨省返岗复工的脱贫人口给予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每人每次补贴标准不超过500元,每人每年只享受一次,所需补助资金由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列支;其他务工人员返岗复工所需费用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劳务输出站、运输公司、个人协商并形成书面协议或约定,政府出资部分人均不超过500元,从就业补助资金中解决。
二、做好就业服务和劳动权益保障
(一)做好就业服务。各地要根据疫情防控和生产用工情况因地制宜提供稳岗留工服务,引导农民工有序外出,促进就地就近就业创业,组织开展系列招聘服务活动。对返乡后未外出农民工较多的地区,要加大岗位信息归集投放力度,及时监测农民工就业形势。重点加强脱贫劳动力(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就业帮扶,有针对性地推送就业信息,做好政策储备、岗位储备。对符合条件的参保失业农民工,按规定发放失业保险待遇,对参保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等按照《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落实失业保险支持疫情防控有关政策的通知》(陕人社函〔2021〕655号)文件执行。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中小微企业一并纳入就业援助基地范围。对就业援助基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人员、脱贫劳动力和城乡低收入劳动力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按每新吸纳1人2000元的标准核算(同一企业每人只能核算1次),每年最高不超过30万元奖补。
(二)开展技能培训。鼓励农民工利用春节闲暇时间提升技能水平。鼓励企业根据未返乡农民工的意愿,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安全环保、健康卫生等培训。严格按照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开展培训活动,中高风险地区等不宜开展线下集聚性培训的,倡导开展线上培训。鼓励企业和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组织就业未返乡农民工开展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在2022年1月、2月期间,培训时间不少于24课时的,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所需资金从职业技能提升专账资金列支,可通过“陕西职业技能提升公共服务系统”申报相关资料。
(三)维护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各地要指导用人单位稳定留岗农民工劳动关系,规范用工行为,不得违法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落实好就地过节农民工休息休假等合法权益。在春节期间安排职工工作的,用人单位要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扎实推进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畅通欠薪维权绿色通道,加大违法惩戒力度,维护好农民工工资报酬权益。
三、加强关心关爱服务
(一)开展“送温暖”活动。各地要采取“送温暖进厂、送温暖下乡、送温暖到家”方式,开展多种形式的送温暖活动,加大对农民工特别是就地过节农民工、脱贫劳动力(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的关心关爱。各级工会要按照当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深入用工量大的企业,开展关怀慰问、文艺联欢等活动,满足就地过节农民工生活服务和精神文化需求。
(二)做好健康服务。卫生健康部门要持续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做好疫苗接种服务。鼓励有条件的村(社区)、用工量大的企业协调有关部门和机构为农民工疫苗接种和核酸检测提供便利服务。
(三)加强关爱帮扶。民政部门要将符合条件的困难农民工及时纳入社会救助范围,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加强对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的关心关爱,重点做好对父母在务工地就地过年农村留守儿童的走访慰问和关爱服务。动员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在做好关心关爱服务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做好春节期间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作为建立健全“我为群众办实事”长效机制的重要内容,解决农民工急难愁盼问题,切实提高广大农民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地要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建立信息共享和工作通报制度,加强工作衔接和沟通协作。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地要利用好线上线下宣传渠道,及时发布活动安排,策划专题专栏,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四)及时报送信息。各地要动态掌握行动进展情况,及时汇总“点对点”运输的趟次、运送人次等有关数据,总结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的先进典型经验和做法,并及时上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农民工工作处
卢 斌 029-63915111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
王 玥 029-87680150
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
惠宏波 029-63917492
省财政厅社会保险处
王嘉欣 029-68936286
省交通运输厅运输处
韩 雯 029-88869133
省卫生健康委人口家庭处
李剑平 029-63916316
省乡村振兴局协调指导一处
魏 凡 029-63916712
省总工会权益保障部
马 京 029-87329851
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客运部
李丽娟 13709291697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公安厅 陕西省民政厅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陕西省乡村振兴局 陕西省总工会 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