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乡村振兴局、残疾人联合会: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及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落实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特别是保就业保民生,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2022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21〕177号)精神,决定于2022年春节前后在全省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集中帮扶困难群众就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就业帮扶 真情相助
二、活动时间
2022年1月28日至2月28日。
三、服务对象
(一)就业困难人员和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
(三)去产能职工及困难企业职工、受疫情影响失业人员、脱贫人口及农村低收入人口、长江禁捕退捕渔民等重点帮扶对象;
(四)企业失业人员等各类低收入群体和失地农民、进城务工人员等城镇困难群体。
四、活动目标
各地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就业帮扶工作,通过摸底调查、精准服务、集中帮扶等系列活动,帮助服务对象了解就业援助政策措施、掌握申请政策服务具体方法流程,使其中有就业需求的都能得到就业服务、符合条件的都能享受就业援助政策、受到疫情影响造成失业的都能得到有效帮扶,让困难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关怀,不断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五、活动内容
各地要根据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实际,因地制宜,采取有效措施,帮助服务对象实现就业。
(一)开展走访慰问。结合春节“送温暖”等活动,下沉基层,面向服务对象普遍开展走访慰问。重点了解困难群众生活和就业情况,对其中有就业需求的,现场开展送政策、送服务、送岗位活动,及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二)建立帮扶清单。加强电话联系、上门走访等基础工作和防止返贫动态监测,通过建立帮扶台账和实名制数据库等方式,建立需求清单、帮扶清单,详细了解掌握重点服务对象基本信息和就失业情况,做到人员底数清、技能水平清、就业需求清、求职意向清,为开展有针对性的帮扶提供支持。
(三)积极收集岗位。加强复工复产企业用工监测,通过电话服务、网络登记、深入企业、现场经办等方式,了解企业用工需求,广泛收集各类岗位信息。动员经营业绩好、社会责任感强的企业开发对技能、学历、年龄不作特别要求的岗位,拓展困难群众就业渠道。依托社区、乡村收集一批便民服务岗位,方便困难群众就近就业。开发防疫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等劳动力。
(四)实施精准服务。统筹疫情防控和就业帮扶工作,聚焦困难群众需求精准施策。对就业意愿不足的,开展1次政策宣讲、1次职业指导,帮助增强信心,合理规划求职方向。对有培训需求的,提供职业技能培训信息,推荐培训项目。对有就业条件的,对照需求清单、帮扶清单,提供至少2个适合岗位。对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落实各项就业援助政策措施。抓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落实失业保险支持疫情防控有关政策的通知》(陕人社函〔2021〕655号)落实,充分发挥失业保险政策效应,维护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五)组织特色招聘。积极配合企业复工复产,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灵活多样开展系列专场招聘活动。主动运用信息化技术,定向推送岗位信息,组织远程招聘,促进人岗匹配。充分发挥“秦云就业”小程序等平台作用,加大社区(村)宣传栏等岗位信息投放力度,动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方便困难群众获取就业信息,鼓励引导用人单位更多吸纳困难群众就业。
(六)支持灵活就业。加强灵活就业岗位信息归集,通过多种渠道向劳动力市场、人才市场、零工市场集中投放,为困难群众提供更多就业机会。推动公共就业服务向零工市场延伸,为灵活就业劳动者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创业开业指导、权益维护等针对性服务。
(七)防止因疫失业返贫。要形成部门合力,利用各部门有效手段,及时掌握脱贫劳动力和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及突发严重困难户中的劳动力(以下简称“三类人员”)就业状况。就业地要公平公正提供就业服务,一视同仁,全力帮扶失业、因疫滞留脱贫劳动力及“三类人员”能就业、有收入、温暖过冬。输出地要区分返乡人员回乡缘由,对失业返乡人员要及时开展帮扶,通过社区工厂和就业帮扶基地吸纳、公益性岗位安置等方式,帮助其尽快实现就业;对返乡过春节人员,要及时跟进就业服务,掌握春节后就业意向,提前谋划,推动其返岗务工。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2021年底以来,西安等地遭受严峻复杂的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对我省稳就业工作造成较大影响,各地要高度重视此次就业援助月活动,将其作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举措,坚持面向基层,带着对困难群众的深厚感情开展工作,将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心落到实处。
(二)强化组织。明确职责分工,确定专人负责,优化工作方案,确保活动顺利开展。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合理安排线上线下招聘活动、服务活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要求,消除隐患,防范风险。
(三)突出重点。将易地搬迁大型安置点所在地区作为重点工作地区,集中投放就业岗位,确保就业局势稳定。重点帮扶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困难残疾人、长江禁捕退捕渔民等特殊困难群体,特别是对因疫情原因滞留就业地的困难群众,兜牢就业民生底线,防止失业返贫。
(四)主动宣传。广泛宣传活动的主要内容、活动安排、参与方式。各地可结合实际组织适当形式的活动启动仪式,媒体跟进报道,提高活动知晓度,扩大活动影响力。即时报送现场图片、影音资料、新闻线索,及时汇总报告活动有关情况。同步启动“2022残疾人就业宣传年”活动。
请各市(区)于2022年2月10日前将活动安排和工作联系人信息,3月8日前将活动总结和统计表(见附件1、2)分别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乡村振兴局和省残疾人联合会。
附件(点击下载):1.2022年就业援助月活动情况统计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填报)
2.2022年就业援助月活动情况统计表(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填报)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乡村振兴局
陕西省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