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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 “法治人社 志愿青春”千名青年仲裁员志愿者 联系万家企业活动的通知

来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1-05-07 08:5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为贯彻党中央关于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求,引领带动广大青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以下简称仲裁员)加强劳动争议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进一步发挥调解仲裁在提高就业质量、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劳动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经商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中央和国家机关青年联合会,决定组织开展“法治人社志愿青春”千名青年仲裁员志愿者联系万家企业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1年5月至10月,为期6个月。

二、活动内容

在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中央和国家机关青年联合会共同指导下,组织青年仲裁员志愿者为企业提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咨询,加强劳动用工指导,建立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机制等有针对性的志愿服务,依法规范企业劳动用工管理,防范化解劳动关系风险,加强调解仲裁行风建设。

三、活动安排

(一)加强组织领导

1.组建志愿者队伍。通过广泛动员、志愿申请、择优选拔,在全国每个地市确定3名左右40岁以下、政治素质高、专业功底好、服务意识强的骨干专职仲裁员,组成千名青年仲裁员志愿者队伍。青年仲裁员志愿者报名表于5月10日前报送部调解仲裁管理司。

2.对接联系企业。每名志愿者结合工作实际,以劳动争议易发多发的非公中小微企业为主,联系确定10家左右有相关服务需求的企业。志愿者联系企业名册于5月31日前报送部调解仲裁管理司。

3.举办启动仪式。近期举办线上启动仪式,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中央和国家机关青年联合会相关负责同志参加,志愿者、联系企业代表发言。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落实服务事项

1.组织普法讲座。结合办案实际,向联系企业宣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法律、法规、政策,解答实施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介绍企业内部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经验做法,开展以案释法等。

2.开展送法入企。每名志愿者选择3家以上联系企业开展实地指导服务,与企业和劳动者面对面互动交流,帮助梳理解决劳动用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指导企业建立劳动争议内部沟通协商机制,开展争议预防化解等工作。

3.走进仲裁机构。邀请联系企业走进仲裁机构,了解劳动争议处理流程,旁听案件庭审,对仲裁机构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提出意见建议。

4.收集意见建议。通过问卷调查、专项调研、专题座谈等方式收集联系企业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意见建议,推动法律、法规、政策落实落地。积极听取本地区青年志愿者协会、工会、企业代表组织意见建议,及时了解联系企业需求,充分借鉴相关活动经验做法,因地制宜开展活动,增强活动效果。

(三)组织交流评估

1.开展经验交流。加强工作指导和调度,通过各地推荐、调研了解、电话回访等方式选取部分优秀志愿者,交流心得体会、经验做法,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推动活动取得实效。

2.进行总结评估。从服务事项落实情况、劳动争议预防化解效果、联系企业满意度等方面对活动进行全面评估,通过适当方式对表现优秀的志愿者、组织单位进行表扬。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工作落实。要将本次活动纳入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清单,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解决企业自主预防化解劳动争议能力不足的突出问题。

(二)加强队伍建设。要引领带动、团结组织广大青年仲裁员进一步提升政治素质,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将发挥青年仲裁员专业优势与培养选拔优秀人才结合起来。

(三)加强协调配合。要积极争取本地区青年志愿者协会指导帮助,完善活动内容、优化活动安排,对于表现优秀的志愿者、组织单位,积极推荐授予相关荣誉称号、参加志愿者交流活动。

(四)加强宣传推广。要及时发现和宣传活动中创造出的经验做法、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营造和谐劳动关系共商、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展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风建设成效,提升仲裁工作社会公信力。

(五)加强纪律约束。要厘清仲裁机构依法履行办案职责与仲裁员提供志愿服务的界限,明确纪律要求,严格执行回避等制度规定。

活动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及时调整相关安排。

联系人:孙维一

电话:010-84208604

电子邮箱:shikai@mohrss.gov.cn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21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