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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扎实开展“城暖农民工”服务活动的通知

陕人社函〔2023〕594号

各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司法局、民政局、住建局、文旅局、卫健委、应急管理局、总工会、团委:

农民工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在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做好进城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开展“城暖农民工”服务活动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41号)要求,现就扎实开展我省“城暖农民工”服务活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解决农民工急难愁盼问题,采取切实措施,全面做好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推动在城镇就业的农民工就业更稳定,权益保障更充分,享受公共服务更便捷,形成农民工共建共享城镇发展成果、更好融入城镇的良好格局,让广大农民工深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关爱。

二、活动内容

(一)做好农民工就业服务。落实好进城农民工在城镇平等享受公共就业服务政策,加强大龄农民工、脱贫劳动力就业服务。针对农民工的就业需求,举办线下线上农民工专场招聘会。用好“秦云就业”用工平台,用好“窗口服务 现场专场”面对面、“直播带岗 线上专场”云端服务模式,搭建立体化招聘对接平台。发挥基层社区、园区、厂区和“家门口”就业服务驿站作用,采取送岗上门,强化岗位信息归集投放,建立岗位信息多元化发布机制。以“人社工作进园区”为总牵引,建立缺工快速响应机制,深入园区、社区、村组等人员密集地区送政策、送岗位,及时帮助进城农民工求职就业、稳定岗位、转岗再就业。组织开展全国工会就业创业系列服务活动,为农民工提供更多优质就业岗位。

(二)提升农民工技能和文化水平。支持未就业农民工自主选择政府补贴性培训或社会化培训,支持企业开展农民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开设一批适合大龄农民工、青年农民工的培训项目,打造一批农民工培训特色优质品牌,培养一批高技能人才和能工巧匠。开展青年新职业培养工作,支持未就业青年农民工参加互联网营销师、网约配送员等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就业能力,实现多元化就业,鼓励各地加强农民工培训监督指导,着力提升培训效果。鼓励农民工参加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技术比武等活动。深化“求学圆梦计划”,做好申报工作,加大对进城农民工支持力度,帮助更多农民工提升学历,为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发放学历提升补助。

(三)加大农民工劳动保护。督促企业依法落实工时制度,切实保障农民工休息休假权益。深入开展2024年春节“送温暖”、夏季送清凉活动,开展对农民工、新业态劳动者等群体关心关爱和慰问活动。做好夏季高温天气作业防暑降温工作,督促用人单位落实《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和《陕西省关于调整夏季防暑降温费和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能力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高危行业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农民工安全知识培训。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营造人人关注职业健康的浓厚氛围。开展精准扩面,进一步优化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流程,持续推动农民工参保扩面。按照《陕西省推进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积极推进基层快递网点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深入开展“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和“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活动,组织法援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深入企业、社区、车站、市场开展宣传咨询、服务需求问卷调查,免费发放农民工适用的《法律知识读本》《农民工维权案例》等法律手册和资料。坚持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零门槛”制度,建立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为农民工欠薪讨薪法律援助案件提供“一站式服务”,法律援助机构对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优先受理、优先指派。积极推进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建设,实现争议案件“快立、快审、快结”,最大限度提高办案效率,依法及时有效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

(四)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力度,以人口流入多、房价高的城市为重点,鼓励在农民工较为集中的企业、产业园区等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督促各地切实将住房困难的农民工纳入公租房保障,通过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并行的方式,帮助符合条件的农民工解决住房困难问题。鼓励招用农民工较多的企业多渠道改善员工住宿条件,积极为员工提供宿舍、公寓等。

(五)做好农民工子女关心关爱。简化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优化办理流程,逐步提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和享受政府购买学位的比例。设立义务教育招生咨询电话,解答随迁子女就学咨询,加强对随迁子女学习和生活上的关心帮助。依托“童心港湾”项目点,向农村留守儿童提供自护教育、心理健康、素质教育等服务,减轻农民工后顾之忧。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企业利用寒暑假等时间开展农民工子女团聚活动。

(六)加强困难农民工帮扶。落实属地责任,加大对失业农民工、就业困难农民工的帮扶力度,做好农民工失业登记,及时提供有针对性的职业介绍、技能培训、心理咨询等服务。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困难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农民工,取消户籍地、居住证限制,由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临时救助,帮助其渡过难关。

(七)增强农民工城市归属感。以进城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为重点开展新市民融入城市培训。指导社区开展以尊重农民工、关心农民工等为主题文化娱乐活动,增强农民工的归属感。推动公共数字文化建设,为农民工提供更多优质公共数字文化产品和服务。依托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开展流动图书车进工地、农民工子女美育教育等活动。组织开展全国四季“村晚”示范展示、农民工诗歌朗诵会等适合农民工广泛参与的群众性文化活动,丰富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扩大工会组织覆盖面,聚焦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等农民工较为集中的重点群体,深化建会入会工作。实施“工会服务站点双15工程”,做好我省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工会爱心驿站建设工作。整合资源,组织相关产业工会对接邮政、电信、银行、中石化等行业,开展服务站点提质增效工作。开展2024年“最美工会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推树活动。

(八)提升农民工办事便利。鼓励各地建立为农民工办实事清单制度,在全省农民工相对集中的县域城镇主要通过对现有公共服务资源整合完善等方式,设立多元化、规范化、多层次的农民工综合服务平台。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制定农民工服务标准,提升服务保障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有条件的地区可将农民工办事高频事项相关政策文件梳理汇编成册,在基层服务窗口、交通站场、招聘活动现场等地发放。

(九)加强党建引领。推动农民工集中的重点领域和新兴行业党组织全覆盖。压实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和业务监管部门党建工作责任,抓好领域内相关企业、就业群体党建工作。夯实街道社区(园区)属地管理责任,推动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网约车司机、同城配送货车司机等重点群体中的农民工到党群服务中心报到备案,引导其中的党员就近就便参加党组织活动。创新流动党员管理服务方式,依规灵活组建流动党员党支部,探索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党员教育管理方式。加强农民工党员队伍建设,注重在农民工群体中发展党员,在生产一线广泛设立党员示范岗、党员突击队、党员责任区,推广组建以农民工党员为骨干的志愿服务队、发动党员担任网格员等做法,引导他们在行业治理和基层治理中发挥作用。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农民工服务保障中的作用,整合党群组织、行业管理及监管部门和社会资源,为农民工提供政策宣传、学习教育、业务办理、工作生活便利等服务。

(十)发挥农民工的主体作用。开展“中国梦 劳动美”系列主题活动,在农民工中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引导农民工树立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的理念,不断加强学习,提升能力。利用好社区阵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引导农民工发扬主人翁精神,立足岗位做贡献,积极参与基层治理,参加社区志愿服务,主动融入城镇、融入社区。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农民工为我国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扎实开展“城暖农民工”服务活动是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的重要举措,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提高政治站位,抓好工作落实。

(二)精心组织。各市(区)人社、教育、司法、民政、住建、文旅、卫健、应急管理、工会、团委等相关部门要细化工作举措,明确职责任务,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及时做好工作调度。各市(区)人社部门要积极发挥牵头作用,动态掌握服务活动进展情况,适时组织开展工作。

(三)注重实效。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农民工群体,通过进社区、进厂区、进园区等方式,充分了解进城农民工面临的突出问题和所需所盼,针对大龄农民工、青年农民工等不同群体,开展有针对性的服务活动。

(四)加强宣传。各地要加大农民工就业创业、劳动保障权益、子女教育、住房保障、城镇落户等政策宣传,提高政策知悉度。通过多种渠道,开展典型经验宣传,深化活动效果。加强示范引领,积极在各行各业选树优秀农民工代表,开展寻找最美农民工活动,营造良好氛围。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司法厅

陕西省民政厅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陕西省总工会  共青团陕西省委

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