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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统筹做好技工院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春季学期技工教育工作的通知

人社职司便函〔2020〕14号
来源:人社部 发布时间:2020-04-01 08:4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上讲话等重要指示精神,统筹做好技工院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春季学期技工教育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职责担当

(一)当前全国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各地技工院校将按当地党委政府统一安排有序开学。各级人社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提高思想认识,把学生健康安全放在首位,高度警惕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科学精准做好技工院校疫情防疫工作。同时要深刻认识做好春季学期技工教育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做好技工院校招生工作、强化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学生就业实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二)各省(区、市)人社部门要根据《关于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发〔2020〕28号)等有关要求,制定本地区技工院校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各级人社部门、技工院校主管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和责任人,做到工作部署落实上下联动、信息沟通快速准确、问题困难解决及时。技工院校要建立健全疫情防控机制,完善校、系、班三级防控工作联系网,多校区的必须明确每个校区责任人。主管部门应组织学校对疫情防控和疫情期间教育教学工作情况进行自查,适时组织专门力量进行抽查,对工作不到位的院校和个人进行及时整改。

三、抓细抓实技工院校开学工作,确保师生安全

(三)科学研判开学时间。各地人社部门要按照当地党委和政府要求确定技工院校开学时间,原则上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前学生不返校、学校基本防控条件不具备不开学、师生和校园公共卫生安全得不到切实保障不开学。可根据不同地区技工院校在校生数量、疫情严重地区学生数量、校舍场地面积等情况,科学安排错时错峰开学。准备开学的院校需将具体开学时间按规定上报人社部门和主管部门。

(四)指导检查学校开学准备情况。指导技工院校制定本校开学工作方案和防疫应急方案并报主管部门备案,包括卫生防疫、教学组织、学生管理、后勤保障、疫情防控应急处置等内容。各学校开学前要做好疫情防控物资准备,开展防控知识培训、校园安全检查、应急处置模拟演练等,设置独立隔离区。提前与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确认收治医院。对明确开学时间的技工院校,人社部门和主管部门要提前进行现场检查,确保防疫制度完备、人员职责明确、校园清扫消毒彻底、防护用品充足、单独隔离区达标、应急处置有序可控等。指导技工院校研究确定可以返校的人员名单,提前提醒返校人员做好途中防护,掌握行程信息,对到达学校所在地区人员按当地防疫规定管理。

(五)抓好开学后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人社部门要提前谋划技工院校开学后疫情防控工作,特别是对全国疫情彻底结束前开学的学校要高度关注。学校开学后要严格管理校园出入,持续改善校园环境卫生,对教职员工和学生每日进行健康情况检查和统计,建立健康档案。对因病缺勤的教职员工和学生应及时追访和上报。对在校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可疑症状的教职员工和学生,应及时隔离并安排就近就医。发现病例的院校,要及时向辖区疾控机构或医疗机构上报,积极配合做好流行病学调查,确定防控管理场所,排查甄别密切接触人员,严格采取消毒隔离等针对性防控措施。

四、做好教学组织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六)提高线上教学质量。支持技工院校充分利用“技工教育网”等平台功能和资源,继续做好在线教学工作。研究探索将在线授课、辅导答疑、作业批改等计入工作量,纳入绩效管理。各地人社部门要及时了解跟进技工院校在线教学情况和质量,推广有效经验。可组织优质技工院校、优秀教师分享在线授课技术和方法,研究优化在线教学方式方法,进一步提高在线学习质量。

(七)关心关爱学生学习情况。指导技工院校建立定期与家长和学生沟通制度,深入了解学生居家学习状态,调整教学内容。及时调查掌握学生是否具备在线学习硬件设施和网络条件,千方百计协调解决问题困难,做好学生心理疏导。对在线学习存在问题困难的学生,要因人施策开展教学。

(八)周密开展实习工作。实习是技工教育的重要环节,由当地政府同意组织开展实习的技工院校,要坚决贯彻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确保有科学细致的实习方案、学生和家长自愿同意、有优秀指导教师带队等。

五、做好春季学期工作,为实现全年目标打好基础

(九)积极招生宣传动员。各地应加强新形势下技工院校招生工作研究部署,用好省内外线上培训就业平台,多渠道、多方式及时公布招生计划、就业方向、资助政策等,做好学校历史沿革、优势特色、就业状况、校园环境等宣传工作。依托社区(村)劳动保障平台等人员,对居家防疫的有关生源加强宣传动员,做好组织报名工作。我部拟建设全国技工院校招生宣传平台,各地要按要求做好信息报送和宣传工作。

(十)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加强技工院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充分利用“互联网+就业”模式,准确掌握毕业生求职意愿和用人单位需求信息,健全就业指导课程体系,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开展个性化辅导和咨询。指导广大毕业生特别是贫困家庭毕业生积极通过线上招聘签约、自主创业创新等方式实现就业。

(十一)适时调整春季学期教学计划。各地人社部门要根据开学时间,指导技工院校合理调整春季学期教学计划,做好开学前后教学衔接,加大对学习困难学生帮扶力度,对不能返校学生实行个性化教学辅导。结合学习疫情防控先进人物事迹,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增强学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思想情感。

(十二)加大帮扶力度。支持各地技工院校积极招收湖北等疫情严重地区、“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特别是挂牌督战52个县的生源,优先招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受疫情影响家庭子女、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及其子女等。对有帮扶需求的技工院校,人社部门可协调省内外优质技工院校、对口帮扶院校在教学方式方法上给予指导,共享教学资源等。指导技工院校密切关注贫困家庭学生学习条件和状态,切实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优先安排当地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和受疫情影响家庭学生顶岗实习,结合实际促进优质企业优先录用优秀顶岗实习学生。

各地可将疫情防控、春季学期工作经验成效、突出问题困难、意见建议和需要我部研究解决的工作事项等及时报送我司。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

                    2020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