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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文物局

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省文博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陕人社函〔2020〕406号
来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0-10-16 18:48

各市(区)人社局、文物行政部门,省文物局直属各单位:

按照我省2020年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总体安排,现将2020年度全省文博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全省所有类型单位中从事文物博物工作、符合申报文博系列高级职称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

今年内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参加评审;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参加评审。

二、申报条件

(一)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二)岗位职数要求

对实行专业技术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按照评聘结合的原则,上报人员数和空缺岗位数按照1:1申报。当年能够空出的专业技术岗位,可以提前使用。

(三)学历、资历条件

1.晋升副研究馆员,具备博士学位,取得馆员职称后,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满2年;或者具备其它学历,须取得馆员职称后,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满5年。

2.晋升研究馆员,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取得副研究馆员职称后,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满5年。

以上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学历专业一般应为主体或相近专业。

(四)业绩与成果条件

1.申报副研究馆员须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技术能力,具有较深的研究或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创造性开展工作,是专业领域内的骨干人才;具有培养、指导馆员、助理馆员开展专业研究或实践操作的能力。同时,申报人员任馆员以来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项:

(1)经单位认定的由本人负责完成或作为主要参与者的主要文博专业业务工作实绩材料(包括考古发掘与研究、博物馆展陈设计、宣教方案及组织实施效果、文物保管与科技保护研究、文物保护与修复方案及实施、文物保护工程设计和项目实施、文物鉴定与研究、文创产品研发、文物保护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制定等);

(2)获得文博专业业务工作(包括考古发掘与研究、展陈设计、宣传教育、文物保护修复、文物保护工程、文物鉴定、文创研发等)国家级三等奖以上奖项或省部级二等奖以上奖项(排名位于前三名)或省部级以上专业技术荣誉称号等;

(3)主持或参与国家级科研课题(已结题且排名位于前四名)或省部级科研课题(已结题且排名位于前三名);

(4)获国家级科研三等奖以上奖项或省部级三等奖以上奖项(排名位于前三名);

(5)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6篇以上(独立完成不少于3篇、文物保护专业论文署名第一作者不少于3篇),其中在核心刊物上发表3篇以上(独立完成不少于2篇、文物保护专业论文署名第一作者不少于2篇),每篇论文应不少于4000字(含图表);

(6)在核心刊物上发表独立完成的论文2篇以上(文物保护专业论文署名应为第一作者),并正式公开出版本专业研究专著1部,其中每篇论文应不少于4000字(含图表),专著不少于8万字(含图表)。

2.申报研究馆员须科研工作能力强,具有扎实的理论水平和丰富的专业知识,在相应学术、技术领域有独到见解,能够解决复杂问题或指导完成重大科研任务、工程或项目,在专业领域内起到带头作用和指导作用;具有培养、指导副研究馆员、馆员等开展专业研究或实践操作的能力。同时,申报人员任副研究馆员以来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项:

(1)经单位认定的由本人主持完成的主要文博专业业务工作实绩材料(包括考古发掘与研究、博物馆展陈设计、宣教方案及组织实施效果、文物保管与科技保护研究、文物保护与修复方案及实施、文物保护工程设计和项目实施、文物鉴定与研究、文创产品研发、文物保护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制定等);

(2)获得文博专业业务工作(包括考古发掘与研究、展陈设计、宣传教育、文物保护修复、文物保护工程、文物鉴定、文创研发等)国家级二等奖以上奖项或省部级一等奖以上奖项(排名位于前三名)或省部级以上专业技术荣誉称号等;

(3)主持或参与国家级科研课题(已结题且排名位于前三名)或省部级科研课题(已结题且排名位于前二名);

(4)获国家级科研二等奖以上奖项或省部级一等奖以上奖项(排名位于前三名);

(5)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8篇以上(独立完成不少于4篇、文物保护专业论文署名第一作者不少于4篇),其中在核心刊物上发表4篇以上(独立完成不少于3篇、文物保护专业论文署名第一作者不少于3篇),每篇论文应不少于4000字(含图表);

(6)在核心刊物上发表独立完成的论文3篇以上(文物保护专业论文署名应为第一作者),并正式公开出版本专业研究专著1部,其中每篇论文应不少于4000字(含图表),专著不少于10万字(含图表)。

对于革命旧址、纪念馆类专业技术人员的核心刊物论文数量不做硬性要求,但须在本专业研究方向上有符合申报层次数量要求的论文或专著。

承担过已颁布的国家标准编制工作,且排名位于前三名的等同于核心刊物,排名位于第四、第五名的等同于一般刊物;承担过已颁布的行业标准编制工作,且排名位于前两名的等同于核心刊物,排名位于第三名的等同于一般刊物。

以上凡核心刊物上发表的论文,除附件2中所列带*号的国家级权威期刊外,其余同一刊物上发表的多篇论文只按1篇核心论文统计。

(五)继续教育要求

申报人员从2016年开始,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公需课学习不少于24小时,专业科目学习不少于56小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近5年年度考核不合格1次(含)以上或被单位通报批评者;

2.任现职以来出现重大工作事故,造成重大损失、产生恶劣影响的;

3.受到党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提交弄虚作假材料的,取消当年参评资格,并在全省通报批评,3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三、评审推荐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报(11月10日前完成)。参评人员通过“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进行申报。

(二)单位审核公示(11月20日前完成)

1.用人单位通过“申报系统”审核申报材料,负责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并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等方式全面考察申请人的学术技术水平和职业操守。对审核通过人员的申报材料在单位进行不少于五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通过“申报系统”将申报材料按照管理权限逐级审核、上报。

2.各市(区)人社局、省级各部门通过“申报系统”对所属单位参评人员申报信息进行审核、汇总,并将结果上传至陕西省文博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各部门审核汇总结束后,须通过“申报系统”导出《2020年度文博系列高级职称任职资格参评人员名册》,打印并加盖公章后生成JPG格式文件上传至陕西省文博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中央驻陕单位还须出具本单位系统委托推荐评审函,加盖公章后生成JPG格式文件上传至陕西省文博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三)评审公示。陕西省文博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按照有关工作程序进行评审,评审结果通过陕西省文物局门户网站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有关情况说明

(一)职称资格确认。外省(含中央驻陕、军队转业)调入我省文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确认按照确认工作要求和我省对文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进行资格审核。对已符合申报高一级职称的人员,职称确认和职称晋升可同时进行。

(二)职称资格转换。已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非文博专业技术人员,本人确因工作需要而转换到文博专业岗位,须在文博工作岗位工作满一年以上,按照职称转换工作要求和对应的文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进行转换评审。申请转换评审的,需提供转换前的相应资格证书。

(三)年限及科研成果要求。参评人员的学历、任职资格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参评论文、科研项目等发表、完成时间截止到2020年10月31日。手册、论文集、增刊、专刊、特刊、论文刊用通知、用稿清样等均不能作为参评论文使用。

(四)评审政策倾斜。根据陕西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陕人社发〔2017〕47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贫困县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支持政策的通知》(陕人社发〔2018〕49号)文件精神,对县及县(不含市辖区)以下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及贫困县专业技术人员参评职称时给予政策倾斜。

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参加中级职称评审,对论文、科研不作要求;参加副高级职称评审,对论文、科研等不作硬性要求,可用能够体现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和水平的工作总结、课题、校本研修、技术推广总结等替代。

通过双向挂职、对口支援、短期工作、项目合作、兼职等方式选派到基层创新创业和开展服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才,职称任职时间连续计算,在基层的工作经历和业绩作为申报职称的重要依据。

贫困县专业技术人才参加正高级职称评审,可减免一项科研成果或一篇论文。

申报人员任现职期间到贫困县服务满1年、或与贫困县企事业单位建立3年及以上支援服务关系、或参加精准扶贫工作获市级政府(省级部门)表彰,且年度考核合格,可提前1年申报高一级职称资格。

全省专业技术人才任现职期间全职完成驻村扶贫等工作满1年,参加职称评审,可减免一项科研成果或一篇论文,继续教育学时减半。驻村工作满2年,对科研成果、论文不作要求,免除继续教育学时要求,并且在职称评审时给予总分值10%的附加分。

符合上述政策人员,申报时需在“工作情况”中注明适用的具体政策,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五)评审收费。按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高级职称评审每人400元。申报材料经过评委会办公室初审通过提交评委会后,申报人汇款至:陕西省文物局,78570188000049217,中国光大银行西安南郊支行;汇款凭证发送至sxswwjrsc@163.com。逾期未交费者,不得参加评审。

五、有关要求

(一)申报网址: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互联网登录网址为http://1.85.55.147:7221/zcsb。

(二)参评人员和有关单位要认真学习《陕西省职称评审操作手册》(网上申报系统登录页面下载),按照《手册》规范操作,以免影响正常申报。

(三)职称评审电子化申报材料须严格按照要求制作,分类上传,非常规材料上传至“其他证明材料”。具体见附件1。

(四)组建陕西省文博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QQ群:709335607,各地市和行业主管部门等工作人员实名制入群。

(五)凡申报高级职称人员,均须参加专业答辩(申报时需在“工作情况”末尾注明答辩内容:工作业绩/论文论著名称/科研项目名称等),将本人任现职以来的主要业务工作及学术成果用PPT形式进行演示汇报。个人主要业务工作及学术成果汇报5分钟,论文答辩3分钟,总时间8分钟以内,具体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六)参评人员及各单位按时完成申报、审核、上传等工作。参评人员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10日,各市(区)人社局、省级各部门上传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七)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陕西省文博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办公室。

联 系 人:李满卫 029-85360108

技术支持:张倩 李浩哲 029-82210159

附件: 1.职称评审电子化材料要求

2.陕西省文博系列专业技术职称“核心期刊”目录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文物局

2020年9月30日

附件1

职称评审电子化材料要求

为方便开展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节约资源与评审成本,凡申请晋升职称的人员,其通过系统报送的参评材料须按本要求实施电子化。

一、支撑材料电子化基本方法

首先将纸质参评材料以数码扫描或拍照方式清晰转换为JPG格式图片,除参评人员个人照片大小不能超过300K以外,其他参评材料每张图片的大小不能超过600K。若在上传过程中,发现图片超过限制大小,可使用系统中的图片处理工具按照系统中的操作说明将图片大小处理在600K以内再上传。申报人将材料上传至系统后,须对所有图片进行检查测试,确保打开顺畅且清晰无误。

二、职称系统支撑材料模块类别及文件上传规则

(一)照片。建议626像素(高)x413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300K,支持JPG、PNG、JPEG格式,将照片上传至系统中的照片模块。同时作为职称电子证书的证件照。

(二)证件电子图片。登录系统后,在证件电子图片模块中上传身份证(正、反面两张)、学历及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系统中带红色星号的项目为必传项,其他证件材料可根据需要上传。

(三)评审申报材料。登录系统后,在评审申报材料模块中上传相应的电子化材料。

1.证明:《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任现职以来工作情况证明材料;

2.专业论著、论文:内容依次为论文论著成果目录、逐篇(部)论文论著(包括封面、出版或版权信息页、相关目录页、本人撰写完成的内容部分)的原件电子化材料;

3.任期内科研成果及其他业绩成果材料;

4.任现职以来的获得的专业奖励证书;

5.任现职以来获得的其他奖励证书;

6.参加继续教育培训证书或证明材料;

7.其它证明材料,包括高职人员答辩所用的论文内容/论著或科研项目500字简介等。

(四)评审表。根据参评人员录入的基本信息,学历信息等,系统会自动生成《评审表》,无需参评人员自己填写。公示证明由推荐单位登录系统上传。

附件2

陕西省文博系列专业技术职称

“核心期刊”目录

《文物》* 《考古》*

《考古学报》* 《历史研究》*

《文物保护与考古科学》* 《中国史研究》*

《考古与文物》 《文博》

《敦煌研究》 《中原文物》

《华夏考古》 《北方文物》

《东南文化》 《农业考古》

《江汉考古》 《故宫博物院院刊》

《中国国家博物馆馆刊》 《中华文史论丛》

以及列入2018年北京大学核心期刊目录且与文博专业相关期刊

注:带*号为国家级权威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