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属技工院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重要指示精神,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 2021 年技工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21‟79 号)有关要求,稳定和扩大我省技工教育规模,现就做好 2021 年技工院校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夯实目标任务
各市(区)人社局、各技工院校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 记对职业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会总书记关于“在全 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职业教育前途广阔、大有 可为”的重要论述,充分认识到职业教育在国家人才培养体系中 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完整、准确、全面 贯彻新发展理念,切实增强做好技工院校招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
命感。今年全省技工院校计划招生 5.75 万人,各市(区)人社局、
各技工院校要严格按照 2021 年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计划,将招生任务纳入目标考核,切实夯实主体责任,确保 完成招生计划,力争扩大招生规模。各技师学院要充分发挥招生 主力军作用,进一步提高高级工、预备技师招生数量和比例。
二、立足陕西实际,优化招生专业
各市(区)人社局、各技工院校要把招生工作与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有机结合, 立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培养技能人才。一是加强制造业专业建设。“十四五”时期,我省将建设关中先进制造业大走廊, 各市(区)人社局、各技工院校要重点加强机械(飞机)制造类、 智能制造类、电气控制类、信息类、汽车制造类、新能源与电力系统类、现代化工类、新材料类等 8 类专业群建设,通过扩大制造业技能人才供给,服务万亿级关中制造业产业集群。二是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各市(区)人社局、各技工院校要积极面向我省26 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开展招生宣传,围绕现代特色农业、传统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艺传承等领域,重点加强农林技术类、农林产品加工类、非遗技艺传承类、农村建设类、现代服务类等 5 大特色专业群建设,通过全日制、非全日制技工教育,提高农村劳动力就业质量。三是推动产教融合发展。各市(区)人社局要结合当地经济发展及产业结构调整对技能人才的需求,指导技工院
校加强专业建设和课程开发,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有机衔接,提高人才培养针对性。各技工院校要紧密围绕我省产业布局,加强与驻地企业合作,深化校企双主体育人,通过“引企驻校”、“校企一体”,引导企业采取多种方式,深度参与学校专业规划、教材开发、教学设计、课程设置等环节,推行“招生即招工”。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省厅将在 7〃15“世界青年技能日”期间,举办世界青年技能日暨全省技工院校招生宣传系列活动,广泛宣传大国工匠、劳动模范、世界技能大赛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届职业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全国和省级技术能手、优秀毕业生等技能人才典型事迹, 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并在厅门户网站和“陕西技工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招生院校信息,进一步提高招生宣传权威性和公信力。各市(区)人社局要将技工院校招生纳入人社宣传工作重点,在市级主流媒体开展宣传报道,在门户网站公布招生院校信息,每月利用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发布相关信息不少于 5 次。要加强对加大高技能人才表彰奖励、提升技能人才待遇水平、落实技能人才社会地位、健全技能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机制等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各技工院校要主动适应职普比政策调整带来的新机遇和新变化,根据学生对就业和升学的差异化需求,提供针对性的技工教育。要积极运用各类媒体,向往应届初中、高中毕业生、企业职工、农民工、失业人员、退役军人、
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开展针对性招生宣传,可采取现场参观、职业体验和成果展览等方式增强宣传效果。要积极向“技工教育网”
(http://jg.class.com.cn)全国技工院校招生宣传平台报送招生宣传信息,共建共享具有公信力和影响力的全国统一招生宣传 平台。
四、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秩序
各级人社部门要严格审核技工院校办学资质,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秩序。一是落实招生简章备案制度。要按照省厅《关于做好 2021 年技工院校招生广告简章备案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21‟256 号)要求,对技工院校招生简章进行备案,未经招生简章备案的技工院校,不得开展招生工作。二是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各技工院校要加强招生人员教育管理,严格按照《2021 年技工院校招生宣传七不得》(见附件 1),本着对社会、学生及家长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经人社部门备案的招生简章内容和法律法规进行诚信、阳光宣传,坚决杜绝虚假宣传。各院(校) 长是本校招生宣传工作第一责任人,要高度关注招生宣传工作, 及时发现纠正宣传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防止因违法违规宣传问题引发不稳定事件、造成严重影响。三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各级人社部门要设立招生监督举报电话,加强对技工院校招生宣传工作的监督检查。省厅将联合公安、发改、新闻出版等部门对违规办学、招生管理不善、办学秩序混乱、管理工作薄弱、存在
隐患的院校及时处理并向社会公布。对查实违反《2021 年技工院校招生宣传七不得》的院校,将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警告、限制招生或暂停招生、暂缓换(颁)发办学许可证、取消办学资格等处罚,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方和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加强服务保障,实现应招尽招
各级人社部门要主动作为,服务保障好技工院校招生工作。省厅将联合省教育厅共同公布全省具有招生资质的技工院校名录;各市(区)人社局要主动对接协调教育部门将技工院校纳入当地职业教育统一招生平台,帮助技工院校进入初高中学校开展招生宣传,享受中高职院校同等待遇;各县(区)人社局要主动对接 1 所以上优质技工院校,由局领导带队到辖区初高中学校开展招生宣传,并进一步深化“县校合作”,全力组织推荐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返乡农民工、退役士兵等群体到合作的技工院校接受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今年“县校合作”定向招生人数不少于 3000 人。要调动和发挥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作用,做好招生宣传、生源摸底、动员报名等相关工作。要及时落实技工院校学生免学费、国家助学金、企业新型学徒制、企办技工院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等政策,促进招生。 要充分利用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之机,积极面向各类群体广泛开展全日制或非全日制招生工作,符合技工教育学制的非全日制
学生要在《全国技工院校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注册。要采取放 宽年龄限制、灵活学习形式等积极的招生政策,鼓励和吸引所有 有提升技能意愿的人员就读技工院校,实现应招尽招。
省厅将对 2021 年技工院校招生情况实行月调制度,请各市(区)
人社局和省属技工院校按月填写《技工院校 2021 年招生情况进展
表》(见附件2),并于 8 至 11 月的每月 8 日前上报指定邮箱。联 系 人:杨耀宏 029—63915136
马鹏宇 029—63915274
邮箱地址:2502332660@qq.com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 年 7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