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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共 陕 西 省 委 组 织 部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 西 省 总 工 会关于推荐申报 2021 年陕西省“首席技师”的通知

来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1-07-22 16:58

各市委、杨凌示范区党工委组织部,各市(区)人社局、总工会,省直有关单位、中央驻陕企业、省属技工院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褒奖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高技能人才,增强技能人才获得感、自豪感、荣誉感,激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三秦工匠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陕办发〔2018〕20号),结合全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统筹安排,现就做好2021年度陕西省“首席技师”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申报范围及条件

推荐选拔陕西省“首席技师”人选的范围是:我省各级各类经济组织、机关事业单位中具有高级技师以上职业资格、在一线岗位上直接从事技能工作的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自由职业者。

陕西省“首席技师”必须是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以其技艺为国家和陕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特殊贡献,在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荣获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人员,享受政府特贴的高技能人才,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

2、三秦工匠、陕西省技术能手称号获得者,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

3、世界技能大赛获奖者,全国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省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前三名,省级二类职业技能竞赛第一名。

4、技能水平在国内同行业领先或在省内同行业中处于拔尖水平的人员。

5、在技术上有重大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获得国家专利或先进操作(工作)法,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人员。

6、在企业技术改造、高新技术设备的使用中,掌握关键技术,解决关键技术难题或排除重大关键技术障碍,对显著提升产品质量有重要贡献者。

二、名额分配

2021年全省拟评选陕西省“首席技师”40名。各地、各单位推荐申报名额160名,分配情况见附表1。

三、评选程序

1、申报推荐。各市(区)人社局、省直有关单位,按分配名额推荐申报。各单位确定的推荐对象,要在推荐对象本人所在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省属企业和党组织关系由省国资委党委管理的中央驻陕企业由省国资委推荐申报;科研院所由省科技厅组织推荐申报;军工企业由省委军民融合办推荐申报;省属技工院校由省技工学校指导中心推荐申报;其它单位由各市(区)人社局推荐。

2、资料审查。省人社厅按照申报条件开展资料审查。

3、专家评审。省人社厅成立由相关行业领域高技能领军人才组成的专家组,对符合条件的推荐对象进行综合评审,提出拟入选名单。

4、社会公示。拟入选名单通过人社厅官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5、组织批准。对社会公示没有异议的人选,按程序报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四、时间安排

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8月底为推荐申报阶段;9月为资料审查、专家评审、公示阶段;10月至12月为审批和表彰阶段。

五、有关要求

1、认真做好推荐申报工作。陕西省“首席技师”既是全省高技能人才的杰出代表,也是建设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高等技能人才的主要力量,各单位要以推荐选拔为契机,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推荐选拔首席技师工作的重要意义,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宣传高技能人才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和突出贡献,引导和鼓励各类技能人才争当首席技师。

2、严格推荐选拔标准和条件。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程序和要求推荐选拔首席技师;充分考虑技术技能型、知识技能型、复合技能型等高技能人才的不同特点和行业分布,认真遴选推荐;要更加注重获得的行业企业创新工作法(操作法)、实用新型专利、外观专利或发明专利以及企业岗位练兵、技能竞赛的成绩;要广泛听取采纳同行专家、基层群众等各方面的意见,确保选拔推荐工作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3、按照要求及时报送材料。按照推荐材料目录,于8月31日之前向省人社厅报送推荐申报材料。推荐材料中涉及的学历、技术等级、所获荣誉、创新成果、创新工作室和参加重大项目等均须逐一提供纸质版证明材料,并加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或人力资源部门印章。推荐单位、推荐对象所在单位组织人事或人力资源部门对推荐材料真实性负责,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联系人:王 厅 电 话:029-63915089

附件:1.陕西省“首席技师”推荐申报名额分配表.docx

           2.2021年陕西省首席技师申报表.docx

           3.2021年陕西省“首席技师”推荐申报材料目录.docx

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总工会

2021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