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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总工会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共青团陕西省委关于2022年陕西省职业技能竞赛赛事计划的通知

各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总工会、科技局、团市委,省级行业、企业,有关单位:

为大力弘扬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营造全社会重视技能人才氛围,以赛促训、以赛促教、以赛育才,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根据职业技能大赛引领计划,现将我省2022年职业技能竞赛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开放、公正、廉洁办赛,全面实施职业技能大赛引领计划,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切实提高竞赛质量。2022年举办省级行业职业技能竞赛103项242个工种,其中省级一类竞赛15项55个工种,省级二类竞赛88项187个工种,积极搭建广大劳动者成长成才平台,扎实推进技术技能培训、新技术技能展示活动与职业竞赛有机结合,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技术技能人才保障。

二、参赛人员

(一)人员范围。参赛人员为全省各类企事业单位和驻陕中央企业的一线在职职工、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的教师和学生。其中,职工类比赛参赛选手需取得中级工职业资格3年以上或从事本工种6年以上,新型职业或特殊工种在赛事通知中另行规定。

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陕西省技术能手”荣誉称号人员,不得以选手身份参赛。

(二)年龄范围。参赛选手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对高精尖缺新职业(工种),经主办单位同意,参赛选手年龄可适当放宽,最大不超过55周岁。

(三)报名途径。按各赛项通知执行。

三、竞赛标准设置

(一)试题标准。省级一类竞赛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规定的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工)以上技术等级命题;省级二类竞赛按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工)技术等级命题。主办单位也可从国家题库中抽取相应标准的试题。

(二)考试方式。比赛分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两部分,权重比为3:7。理论考试原则上采取闭卷计算机考试。新型职业、设计类或多人赛的赛项根据实际设定比赛规则。

四、组织实施

(一)实行主办单位负责制。职业技能竞赛坚持“谁主办、谁负责”原则,每个赛项由主办单位负责组织、领导和实施。主办单位可安排或委托承办单位具体承办,承办单位须向主办单位负责。有2个(含)以上主办单位的,第一主办单位为牵头主办单位。

(二)分阶段组织实施。省级一类竞赛分为选拔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由市(区)、行业或大型企业集团组织选拔赛,相关单位根据选拔赛结果组队参加决赛。省级二类竞赛可由行业和系统所属企事业单位组队参赛,参赛单位和人员较多的,由主办单位决定是否组织选拔赛。

(三)严格执行技术规则。每项赛事由主办单位组建考评委员会,制定考核大纲、决赛阶段比赛试题、评分标准和比赛结果裁定规则等,并严密组织实施,保障竞赛公平。考评委员会成员从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相关行业和大型企业集团的专家和高技能人才中聘任。省级一、二类竞赛各主办单位在赛前20日内,向省竞赛组委会办公室报送赛事考评委员会审核备案表。

(四)按规定组织参赛。省级一类竞赛决赛每个工种的参赛队人员组成,根据比赛方式确定。单人赛制每个单位选派3名选手参赛,多人赛制(须2人以上共同完成的比赛)每个单位选派3组选手参赛。各工种均可派1名领队、1名技术指导带队。部分市或行业选拔赛参赛选手人数超过100人的,可组织最多不超过3个代表队参加决赛。省级二类竞赛参赛人数由主办单位参照一类竞赛确定。以个人身份参赛人员依据赛事主办单位要求,向竞赛主办单位或竞赛赛点报名参赛。

五、奖励激励

(一)晋升职业技能等级或职业资格。在省级职业技能竞赛获得规定名次的选手,由主办单位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根据有关规定和竞赛名次予以晋升技能等级或职业资格奖励。

1.晋升技师或高级技师。以下选手晋升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职业资格),办理相应证书。已具有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资格)的,晋升高级技师,办理相应证书。

(1)省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各职业(工种)决赛单人赛项前5名、双人赛项前3名、三人赛项前2名(若某项竞赛涵盖多行业、且必须进行分组赛,每个分组的第一名或第一名团队)且为职工身份的选手。

(2)省级二类职业技能竞赛各职业(工种)决赛单人赛项前3名、双人赛项前2名、三人赛项第1名且为职工身份的选手。

2.晋升高级工或技师。以下选手晋升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资格),办理相应证书。已具有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资格)的,晋升技师,办理相应证书。

(1)省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各职业(工种)决赛单人赛项前5名、双人赛项前3名、三人赛项前2名且为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学生身份的选手。

(2)省级二类职业技能竞赛各职业(工种)决赛单人赛项前3名、双人赛项前2名、三人赛项第1名且为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学生身份的选手。

未列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竞赛工种,相关选手不晋升职业技能等级(资格)。

(二)推荐授予荣誉称号

1.推荐授予“陕西省五一劳动奖章”。省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各职业(工种)决赛单人赛项第1名且为职工身份的选手,可推荐授予“陕西省五一劳动奖章”。

2.授予“陕西省技术能手”。对前款第1项两类获奖人员,经省竞赛组委会办公室核准后,授予“陕西省技术能手”荣誉,颁发证书、奖章和奖金。

(三)奖励组织单位和人员。对参与竞赛组织的单位和人员,根据竞赛成绩给予以下奖励:

1.省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决赛获得各工种团体总分前3名的单位,分别授予团体金、银、铜奖。

2.省级职业技能竞赛组织严密的主办单位和个人,分别授予优秀组织单位和优秀组织工作者。每个主办单位限申报1个优秀组织单位和1名优秀组织工作者。

3.企业新型学徒制学徒获得省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各职业(工种)决赛第1名的,授予其1名企业带徒师傅“陕西省技术能手”称号,并优先推荐评选“三秦工匠”和“陕西省首席技师”。

六、工作要求

(一)做好统筹协调和规范管理。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会、科学技术、共青团等部门和组织要加强职业技能竞赛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各主办单位办好竞赛。各赛项主办单位严格按照职业技能标准制定比赛实施方案,建立健全比赛管理制度,严密组织竞赛,确保竞赛质量。加强赛事考评委员会的建设和参赛选手的资格审查,确保赛事公平公正,将省级职业技能竞赛办成对广大职工有强大吸引力的高水准赛事。

(二)周密制定各类实施预案。各赛事主办单位要科学制定卫生、防疫、安全应急等预案,健全机构,责任到人,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原则,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各项赛事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三)积极做好宣传推广工作。各赛事主办单位通过各种途径,全面宣传我省职业技能竞赛,调动各类企业职工参赛的积极性。各企事业参赛单位应在赛前组织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技术培训和选拔赛,以赛促学,以学强赛,努力形成学知识、比技能、强本领的良好氛围。

(四)及时报送比赛资料和总结。各赛事主办单位要合理安排赛事培训、练兵、选拔和决赛时间,确保各项比赛于10月20日前完成。10月30日前向省竞赛组委会办公室报送决赛相关文件、选手名册(含选手联系方式)、照片或视频资料及《2022年省级竞赛结果统计表》。

省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和电子信箱:

省人社厅:029-63915086,RSTZYNLJSC@163.com

029-82233503(省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省总工会:029-87329842(传真),j87329842@126.com

附件:(点击下载)1.2022年陕西省一类职业技能竞赛计划表

2.2022年陕西省二类职业技能竞赛计划表

3.2022年省级一类竞赛决赛参赛队报名表

4.2022年省职业技能竞赛赛事考评委员会审核备案表

5.2022年省级竞赛结果统计表

6.2022年竞赛符合晋升职业资格(技能等级)选手统计表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总工会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共青团陕西省委

202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