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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教育系统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杨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省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25〕132号)文件精神,现就2025年度全区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已取得教师资格,在全区教育系统内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职在岗教师,可申报参加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评审。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及今年内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得申报。

二、评审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

德和职业操守。申报人员近五年个人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二)申报人员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三)按照评聘结合的原则,上报人员数和空缺岗位数按照

1:1申报。当年能够空出的专业技术岗位,可以提前使用。

(四)2021年度(含)以来,按要求完成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

(五)其他职称系列申请转评教师职称的,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需与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工作相同或相近,须在拟转评岗位工作满1年,经考核证明可胜任本专业教学工作,并符合拟转评专业技术职称的任职条件。

(六)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一级教师、二级教师具体评价标准,按照《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通知》(陕人社发(2022)35号)执行。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近五年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被单位通报批评者;

2.任现职以来出现重大工作事故,造成重大损失、产生恶劣影响的,晋升高一级职称时在国家规定任职年限条件上至少延迟3年申报。

3.受到党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个人有严重失信记录,被列入“黑名单”的;

5.提交弄虚作假材料的,取消当年参评资格,并在全区通报

批评,三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三、评定学科

评定学科为教育部及我省各学段课程设置标准和有关文件中规定的科目,申报学科应与任教学科一致。申报学段学科应使用规范名称。

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学科定为:语文、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德语等)、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科学、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含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劳动、综合实践活动、心理健康、五大领域、特殊教育、少先队活动(“少先队活动”专业,仅限少先队课专职教师)。

四、评审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信息公布。(11月1日前)

各单位务必于11月1日前及时将职称评审文件通知到相关学校及人员,公布单位参评条件、工作程序、及时安排,做到公平、公正、透明,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及电子邮箱等。

(二)个人申报。(11月3日-17日)

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登录“杨凌人事人才网”(https://www.ylrsrc.net/)—职称管理模块—杨凌示范区教师职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向所属单位获取授权申报码,注册成功后按照网页提示及要求录入基本信息、学历信息等,准备相关电子支撑材料并填写相关信息后,系统自动生成《评审简表》。本人确认无误后,将本人签字的《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等参评材料信息上传至相应位置,务必于11月17日前完成。线下仅提交

(三)单位推荐。(11月3日-26日)

各单位通过互联网访问申报系统,审核所属申报人员的参评材料是否真实有效、佐证材料是否齐备。审核通过后,将申报人员《评审简表》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加盖公章的公示报告(写清公示起止日期、公示对象、公示范围、公示内容及结果)、《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情况表》(见附件2)转换成PDF格式上传至申报系统。审核不通过的材料,单位填写审核意见后退回参评人员。杨陵区区属学校、示范区范围内民办教学机构教师由杨陵区教育局、人社局负责复核评审,示范区教育局、人社局对全区申报人员进行终审。各学校审核完成后,于11月26日前按照隶属权限将本单位人员信息和纸质版《职称评审一览表》、《职称评审表》或《职称认定表》统一提交至杨陵区教育局、人社局,示范区教育局、人社局,

(四)综合评议。

根据资料审核结果,示范区人社局、教育局选取业内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人员的专业水平进行综合评议后确定拟通过人员。申报中级职称人员须以“微型课展示及答辩”方式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评审结果、评审表及证书。

评审结果通过示范区教育局官网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示范区人社局印发职称资格职称评审批复文件,收集证书办理资料,上传系统办理职称证书。各专业技术人员登陆陕西省政务服务网并注册后,点击左上角“地区选择”---“部门分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个人服务”---“人才人事”----“证书查询”---下方“服务事项”---“职称资格证书查询”,在此界面点击“打印电子证书”、右上方的下载、打印图标进行下载或打印证书。

五、工作要求

(一)中小教师职称评审推荐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相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夯实工作责任,强化协作配合,优化管理服务,从严审核申报人员材料,确保评审推荐各项工作按要求顺利完成。

(二)教师职称评审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不进行 岗位结构比例之外、与岗位聘用相脱离的资格评审。人事档案不 在杨凌两级公共服务机构托管的人员需在示范区代评的,须提交人事档案所在地的人事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

(三)申报人提交的参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所有提交的资料复印件和上传至“职称管理系统”的材料必须与原件完全一致,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本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上传。申报人所在单位和杨陵区人社、教育部门是参评材料审核的主要责任单位。所有报送至示范区的材料,将默认为已经通过基层审核。未进行公示和无公示结果的材料不予接收。

杨陵区人社局、教育局以及示范区各直属校园务必于11月1日前将本单位职称评审实施方案、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情况和推荐文件报送示范区人社局、教育局。

初、中级职称申报文件(含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情况)、材料(含评议简表)连同承诺书接收截止日期为2025年11月30日。所有申报材料由相关单位统一集中报送,个人报送不予受理,材料只接收一次,补报或逾期报送不予受理。

联系人:杨方方(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孙琳虹 (示范区教育局)

联系(举报)电话:029-87035620/02987030606

附件1: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情况表.doc

附件2: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3:职称申报人员公示证明.docx

附件4:职称评审电子化材料要求.docx

附件5:职称认定表.doc

附件6:职称评审表.doc

附件7:陕西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确认表.doc

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杨凌示范区教育局

202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