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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示范区医疗保障局 关于全面推进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和应用工作的通知

杨管医保发〔2020〕26号
来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0-11-24 17:04

各定点医药机构,各参保人员: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医保电子凭证有关工作部署,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和效率,按照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加快推进我省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和应用工作的通知》(陕医保办函〔2020〕85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区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和应用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广使用医保电子凭证的重要意义

医保电子凭证由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统一签发,是全国医保线上业务唯一身份凭证,医保参保人可以通过医保电子凭证享受各类在线医疗保障服务,包括医保账户查询、医保就诊和购药支付等,不再依托实体卡,只需打开手机刷医保二维码就能轻松完成,方便快捷、应用丰富、全国通用、安全可靠。全面推广应用医保电子凭证,不仅可以有效提升医保经办服务能力,还可以为做实参保数据、打击欺诈骗保等工作提供有力支持,是促进“互联网+医保”发展、满足群众线上医保服务需求、助力提升医保治理现代化、科学化、精细化能力和水平的重要举措。

二、推广医保电子凭证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一)全区医保系统运行环境建设和电子医保业务平台部署现已完成,实现了医保业务线上办理。各定点医药机构要及时进行信息系统升级,同步完成配套设施布置,做好医保电子凭证应用各项准备工作。

(二)各单位要积极引导参保群众了解并激活医保电子凭证,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参保群众知晓率、激活率和应用率。各定点医药机构要在醒目位置设置宣传展板、张贴宣传海报、摆放宣传材料,并安排专人做好咨询答疑,现场指导、协助参保人进行电子医保凭证的激活和使用。

(三)各定点医药机构要高度重视,落实好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和应用工作。12月25日前,杨凌示范区医院须完成不少于800笔医保电子凭证支付,区内其他各定点医药机构须分别完成不少于100笔医保电子凭证支付。电子凭证的使用情况将纳入协议管理内容和年度考核目标,对不按要求张贴宣传资料、拒绝提供医保电子凭证扫码服务或推广力度不够的单位,将依据医保定点服务协议进行处理。

三、激活和使用医保电子凭证的方法

医保电子凭证有3个激活领取途径,分别是微信、支付宝和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

(一)微信

激活方法一:打开微信支付——生活服务(医疗健康)——国家医保电子凭证,进入激活医保电子凭证。

激活方法二:关注微信“我的医保”公众号——医保凭证——激活凭证,进入激活医保电子凭证。

激活方法三:搜索微信小程序“我的医保凭证”,点击激活医保电子凭证。

激活方法四:打开微信扫一扫,直接扫描二维码,进入激活医保电子凭证。

微信使用流程:微信--卡包--票证--医保电子凭证——医保二维码,点击立即使用。如果还没有放入卡包,则找到微信支付--生活服务(医疗健康)--国家医保电子凭证--放入卡包,以后可直接从微信卡包中使用。

(二)支付宝

激活方法一:支付宝首页搜索“医保电子凭证”,选择参保城市,同意协议并激活,经过刷脸认证后,即可一键领取。

激活方法二:打开支付宝--应用--医保码--医保电子凭证领取,进入激活医保电子凭证。

激活方法三:打开支付宝扫一扫,直接扫描二维码,进入激活医保电子凭证。

支付宝使用流程:打开支付宝--卡包--选择证件--医保电子凭证——立即支付,点击立即使用。

(三)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

参保人需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使用手机号注册之后,进行实名认证并人脸识别,即可激活领取并使用医保电子凭证。

各单位要加强沟通对接,对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示范区医保局。

联系人:俞芳熙 联系电话:029-87038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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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示范区医疗保障局

2020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