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强化稳就业举措”的重要指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稳就业工作,促进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稳企稳岗稳就业,实施综合行动方案。
一、稳定劳动关系,保障劳动权益
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在保企业、保就业、保稳定中的作用,稳妥处理疫情防控期间的劳动关系,保障职工和企业的共同利益。
1.稳定劳动关系。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观察期间以及受相关措施影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或劳务派遣工,企业不得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或退回劳务派遣用工。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2.保障工资待遇。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因被采取隔离治疗、隔离观察等隔离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按正常出勤支付其在隔离期间的工资;隔离期结束后,对仍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职工,按医疗期有关规定支付工资,医疗期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因受疫情影响企业延迟复工或职工未按期返岗的,指导企业参照国家和我省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与职工协商,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5%支付生活费。
3.规范企业用工。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鼓励企业与职工协商采取错时上下班、弹性上下班等方式灵活安排工作时间。受疫情影响职工不能按期到岗或企业不能开工生产的,企业可安排职工通过网络在家上班完成任务;对不具备远程办公条件的,可优先使用带薪年休假、企业自设福利假等假期。
操作程序:上述政策执行中,劳资双方发生争议的,可以向属地劳动监察机构举报投诉,或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二、降低企业成本费用,保障职工基本生活
加大对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餐饮、旅游、物流配送等企业的支持力度,降低企业成本,缓解生产经营困难。
1.顶格减免。2020年2月至6月,免征中小微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2020年2月至4月,减半征收大型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
申报程序:企业按月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并依法履行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的义务;经办机构将核定的缴费基数、适用的减免费率以及实际应缴费额传递给税务部门征收。
2.返还倾斜。调整失业保险援企稳岗返还政策,返还比例由50%提高到60%;参保人数在30人以上、面临生产经营暂时性困难、裁员率不超过5.5%的企业,返还标准按上年度6个月月人均失业金和上年末失业保险参保人数确定;30人以下的小微企业裁员率不超过职工总数20%,按3个月失业金标准返还。
申报程序:企业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经市级人社会同财政、工信部门联审,公示期满后,返还资金直接拨付企业。
3.延缓缴费。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缓缴不超过6个月的三项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
申报程序:企业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经市级人社、税务部门批准后,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缓缴协议,缓缴期间应继续按规定申报应缴纳的三项社会保险费。
4.增发补贴。对春节期间(截至2020 年2月9日)开工生产、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的企业,新吸纳人员就业且签订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的,按照吸纳就业人数给予每人最高不超过2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申领程序:符合条件单位向当地人社部门提出补贴申请,提供新吸纳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复印件等材料。经当地人社部门审核后,将补贴资金拨付企业。
对参与疫情防控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和新招用临时性防疫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标准提高20%。申领程序:由用工单位向当地人社部门提出申请,提供享受补贴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工资发放明细表(单)等材料。经当地人社部门审核后,将补贴资金拨付企业。
5.保障基本生活。全面实施线上登记失业和申领失业保险金,确保失业人员应发尽发、应保尽保。从1月1日起至疫情解除,对缴费满一年但不符合领取失业金条件的失业人员,按参保地失业金标准,发放失业补助金,确保疫情期间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
申领程序:职工持身份证或社保卡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期限延长至疫情解除后的次月。
三、提升就业能力,优化服务保障,促进重点群体就业
深化“放管服”改革,实施“无接触”服务、“不见面”审批,帮助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群体提升就业能力,因地因企因人分类帮扶就业。
1.全面实施网上招聘。依托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陕西公共招聘网http://www.snjob.gov.cn)和基层服务平台,精准推送岗位信息,支持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搭建人力资源余缺调剂服务平台,组织开展网上招聘活动,帮助高校毕业生顺利毕业,尽早就业。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延长报到接收时间,通过信函、传真、网络等方式办理就业协议签订、就业报到手续,统筹做好毕业、招聘、考录等相关工作。对高校开展的线上招聘、远程面试等招聘服务,按不低于上年校园招聘补贴的标准给予补贴。申领程序:由高校向当地人社部门提出申请,人社、财政部门核发。
2.全面开展线上培训。组织企业依托政府提供、自主开发、第三方开设等线上培训平台,采取在线直播、视频录播、实时互动等形式线上培训企业职工和重点就业群体,全年实现线上培训10万人目标。组建省、市、县线上培训服务团(服务团人员信息登录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查询),开展政策、业务和技术咨询,帮助企业制定线上培训方案。开展限时服务,企业线上培训方案随报随审,最长不超过3个工作日。鼓励人数较少的小微企业联合举办线上培训。线上培训补贴标准提高到线下的130%,开班后5日内先行拨付50%的补贴资金。
线上培训平台:陕西职业在线培训平台(http://113.200.189.142:56789/)、中国职业培训在线(http://px.class.com.cn)、就业创业和职业培训在线(http://jc.mohrss.gov.cn)、新职业在线学习平台(http://xzy.mohrss.gov.cn)、中国国家人事人才培训网(http://www.chinanet.gov.cn)、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网(http://edu.mohrss.gov.cn)等。
3.精准实施“点对点”服务。建立24小时重点企业用工调度保障机制,设立人社服务专员,对接生产经营和用工状况,实现企业产能清、员工总数清、缺工人数清、空岗结构清、问题困难清。支持省外劳务输出,以县、区人社部门、劳务输出站为单位,主动对接农民工劳动关系所在地企业,按照企业确定的复工日期、用工数量等信息,组织开展对用工集中地区和集中企业“点对点”的农民工专车(专列)运输服务,为成规模、成批次外出人员提供送机、送站等服务。会同卫生健康部门利用“健康陕西二维码”,做好防疫健康教育和行前体温检测工作,与务工所在地建立健康状况互认机制。会同交通部门制定包车运输方案,商运输公司签订合同,明确起止点、运输路线、路途防护和运输费用等。所需费用由人社部门、劳务输出站、运输公司、个人协商,政府出资部分从转移就业交通补贴等资金中解决。防疫期间对自行跨省返岗复工的劳动者给予每人不超过500元的转移就业交通补贴,具体由个人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供相关票务信息进行申领。省内转移就业务工人员自行返工有困难的,就近集中归并,统一送达。鼓励就地就近就业创业,防疫期间在当地产业园区(农业园区)扩大种植养殖、加工业生产规模的,提供免费创业培训和15万元以内的全额贴息创业担保贷款支持,由个人向当地人社部门提出申请。优先向贫困劳动力提供以上就业创业服务,确保已脱贫人口不返贫。
本方案涉及的各类稳就业政策措施,可登陆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haanxi.gov.cn)查询。各市、县人社部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公布值班电话,提供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