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实做细就业创业服务,根据人社部《关于开展就业创业服务攻坚季行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99号)精神,决定今年第四季度在全省开展就业创业服务攻坚季行动,有效解决重点群体联系不及时、服务针对性不强等问题,集中帮扶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确保年底前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保持就业形势总体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动主题
集中攻坚稳就业 精准服务保民生
二、行动时间
2020年第四季度
三、服务对象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农民工、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长江禁捕退捕渔民、地方确定的其他重点群体。
四、行动目标
集中利用3个月的时间开展攻坚行动,进一步畅通失业登记和求职创业服务渠道,强化基本公共就业服务,提升重点群体差异化、精准化服务水平,确保登记到位、联系到位、帮扶到位,着力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稳定就业局势。
五、夯实基本公共就业服务
(一)全面摸排联系。11月10日前,以县(区)为单位,全面开展一次重点群体未就业人员摸底排查,通过发送短信、电话联系、上门走访等方式,掌握其就业失业状况、就业创业意愿、技术技能水平、培训服务需求等情况,做到摸排记录实、就业状态清、服务需求准。
(二)做实帮扶台账。通过开展摸底排查、畅通部门间数据转交、开通用好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求职登记系统、“秦云就业”小程序等线上就业求助渠道、设置公共就业服务现场求助点、加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信息共享等途径,进一步做细做实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农民工、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长江禁捕退捕渔民等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台账,分类制定帮扶方案,细化明确帮扶单位、帮扶联系人、工作目标、考核标准等要素,及时记录重点群体基本信息和就业创业服务开展情况,实现对帮扶对象“申请-登记-服务-退出”全流程服务监管。
(三)强化就业服务。全面应用公共就业线上服务平台和“秦云就业”小程序,在市县公共就业服务窗口设置现场求助点,形成线上线下服务齐发力。按照《陕西省公共就业服务标准规范》(试行)和有关工作要求,健全标准化公共就业服务,对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劳动者,开展1次就业创业政策宣介,提供1次职业指导,推荐至少3个针对性就业岗位。加强培训信息服务,各地要指导培训机构及时在陕西省职业技能提升服务网上发布培训计划信息,使有技能提升需求的人员能够按需选择、及时参训。对有技能提升需求的,推介至少3个培训课程或项目。对符合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条件的,主动协助申请落实相关政策。
(四)密集招聘对接。根据重点群体特点,分类筛选用人单位和就业岗位,精准及时推送就业信息。综合运用线上线下渠道,针对重点群体实际,组织开展动态专场招聘,为重点群体和用人单位提供便捷高效的对接服务。招聘活动要向乡镇(街道)、行政村(城镇社区)延伸和倾斜,做到市(区)周周有招聘、县(区)以及重点群体较为集中的乡镇(街道)月月有招聘,并组织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深入农村向贫困劳动力送岗位、送政策、送服务,持续提供就业机会。
(五)优化创业服务。结合本地区产业特色和资源禀赋优势,充分发挥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创业孵化基地(园区)、标准化创业中心作用,对有创业意愿的重点群体提供创业培训、开业指导、融资贷款等“一条龙”创业服务,精准推介创业项目。实施创业扶持政策代办帮办,主动为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返乡入乡创业农民工等重点群体落实创业担保贷款、一次性创业补贴等政策。规范创业担保贷款业务操作流程,力争实现网上办理。为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提供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创业基金贷款。抓好九三学社中央脱贫攻坚民主监督调研反馈问题整改,进一步促进外出务工人员及乡村能人回乡创业。
(六)加强困难援助。加强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开展“一对一”帮扶,制定援助计划,落实援助措施,实施精准帮扶,提高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创业率。对长期失业人员,开展心理疏导,帮助提振信心、明确方向。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实现就业的,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托底安置。优化经办流程、减少证明材料、推进线上申领,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及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阶段性发放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生活补助。同时取消失业保险金60日申领期限和起始时间界限,确保失业人员及时得到生活保障。为未参保、未纳入低保的生活困难人员协调申领一次性临时救助金。
六、聚焦重点群体实施特色服务
(一)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品质化就业服务。按照人社部的部署,加密线上线下专项招聘活动,提升面向毕业生的岗位推送质量,重点推送知识型、技术型、管理型等岗位,重点采取小型化、专业化、行业化专场招聘形式。落实就业见习政策,提升就业见习组织化程度,健全就业见习宣传推介、岗位募集、服务对接工作流程,支持有见习需求的毕业生积极参与,增加实践经验。增加新兴产业、智能制造、现代服务业等领域急需紧缺岗位培训,及时开展新职业培训,调动优质培训资源,提供高质量培训项目。
(二)为农民工实行平等就业服务。允许农民工在户籍地、常住地、就业地、参保地进行失业登记,享有与本地居民同等的公共就业服务。创建特色劳务品牌,实施专项培训计划,各市(区)要选树至少1-2个典型劳务品牌,组织返乡留乡农民工积极参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在自发形成的零工市场、劳务市场每月至少开展1次公共就业服务活动,提供面对面就业服务。
(三)为贫困劳动力开展优先稳岗就业服务。全面深入落实惠企政策,稳定与扩大就业相结合,对标补短,优化服务,“一对一”盯户盯人精准帮扶,巩固扶贫成果。拓展公共就业服务,帮扶失业贫困劳动力尽快就业,全力将贫困劳动力稳在当地。持续推进东西部协作稳就业工作,与重点劳务输入地联合建立稳就业工作机制,加大对接服务力度。持续实施“零就业”贫困户动态清零、未脱贫未就业劳动力帮扶、监测户边缘户和回流人员帮扶以及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帮扶四个专项行动,重点发掘就地就近就业岗位,用好“秦云就业”小程序提供便捷就业和人社综合服务,提高精准帮扶水平,推动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确保贫困劳动力不返贫、不致贫,实现“一个超过、两个不少于”工作目标。
(四)为长江禁捕退捕渔民实施全覆盖就业服务。把有就业意愿的退捕渔民全部纳入当地就业管理服务体系,普遍开展就业观念、职业素养、融入城市等适应性培训。将符合条件的长江禁捕退捕渔民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范围,针对性开展涉渔类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加大鱼虾种养、水产加工、休闲渔业等相关岗位以及就近岗位信息收集发布力度。将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退捕渔民全部纳入就业援助范围,规范开发公益性岗位及时兜底安置。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把本次行动作为稳就业保就业工作的重要抓手,高度重视,精心实施,制定工作方案,充实细化内容,明确责任分工、时间进度、工作要求。行动方案及联系人请于今年10月25日前报送省厅。
(二)扩大服务供给。要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作用,形成工作合力,提供多元化就业服务。运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拓展就业服务供给渠道,提升行动成效。
(三)强化安全保障。要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做好线下招聘活动组织工作,确保安全有序。加强信息安全保障,严格设定重点群体个人信息使用范围,强化各级各类信息平台系统安全防护,提供就业服务的社会机构要签订保密协议,明确行动参与各方保密责任。
(四)广泛宣传引导。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和微信微博等途径,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宣传中省就业政策措施,提高劳动者的知晓度。要做好行动跟踪宣传,及时报道经验做法和亮点特色,随时上报行动进展工作信息。
(五)做好总结报告。在行动结束后,各市(区)要对照行动要求,认真逐项总结行动进展与成效,形成包括任务完成情况、主要数据、典型案例、意见建议等内容的行动总结报告,于2021年1月5日前报送省厅。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