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示范区社保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有关重要批示精神,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开展陕西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排查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21〕213号)要求,现决定集中开展社保基金管理问题专项整治。专项整治聚焦养老保险待遇发放问题,深入排查基金管理风险,健全制度机制,堵塞管理漏洞,打击贪污、侵占社保基金违法行为,消减风险存量,遏制风险增量,维护基金安全。专项整治分风险排查、市级抽查、整改落实、健全机制四个阶段。现就开展示范区社保基金管理风险排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排查范围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机关养老保险)待遇发放的管理情况,重点是居民养老保险。
二、排查内容
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待遇审核、发放、资格认证等管理情况,与待遇发放相关的信息系统和社保卡管理情况,稽核内控、基金监督工作情况等,突出以下重点:
(一)养老金发放异常情况。主要排查2019年以来养老保险待遇月发放金额超高、一年内有2次以上发放金额较高的情况;因死亡原因暂停待遇发放人员恢复待遇、补发待遇情况;人员死亡终止参保关系后恢复待遇发放情况;非工作时间段(如深夜、节假日等)批量操作暂停转正常发放、待遇调整或补发等低频高风险业务情况;多个待遇领取人员共用一个银行账号情况。
(二)待遇核定、发放情况。核定待遇前未对参保缴费、待 遇发放状态等进行比对;核定待遇时存在手工核定、录入结果情况;发放待遇前未经过待遇审核,未按月或定期(最长不超过一年)对生存状态、服刑情况进行比对;待遇发放审核没有全部实现系统内办理,存在部分发放业务手工审核情况;待遇发放审核环节存在只核总数,不对人员增减、大额发放、待遇补发等明细进行审核的情况;未对每月待遇发放不成功业务进行核实。
(三)待遇发放内部控制情况。存在一人同时获得待遇支付、待遇审核等初审复核权限,能够一人通办待遇发放、补发业务的情况;经办人员个人账号、密码管理不善,将账号、密码告知他人、借给他人使用,或账号密码被盗用、冒用情况;待遇发放业务人员与信息系统管理人员兼任;待遇发放与待遇资格认证由同一人负责。
(四)基金财务管理情况。存在社银人工报盘情况;没有安排出纳以外的财务人员对银行对账情况进行审核,支出户发生额明细、余额存在核对不一致情况;会计、出纳兼任。
(五)待遇资格认证管理情况。存在连续两年未进行待遇资格认证人员;未建立行政村(社区)参保人员死亡报告制度,死亡信息报告后未及时在经办系统中进行标识;跨部门数据比对、手机APP等自助认证结果未嵌入经办系统;对社会化服务认证结果的确认未建立初审、复核机制,不留存佐证材料;部级下发的待遇资格认证数据未得到应用。
(六)社保卡管理情况。超过6个月未发放到人的社保卡没有回收入库集中保管,其中已死亡人员的社保卡未清理;社保卡银行账户存在违规未见面激活的情形。
(七)信息系统管理情况。系统未对待遇发放银行账号、待遇发放状态等关键信息变更、待遇核定、待遇补发等高风险业务设置初审、复核功能,并做到权限互斥;未对大额支付、多次补发、死亡注销后恢复参保、待遇手工调整等设置预警功能;系统管理员、安全员、操作员“三员”分立管理制度未落实到位;登录系统没有采用数字证书或电子社保卡扫码登录等实名制管理方式;离职、离岗等用户未及时注销系统权限;系统操作日志功能不齐全,不能按条件筛查查询。
(八)信息系统联网应用情况。各级社保业务系统未接入省级社保卡持卡人员基础信息库,对姓名、社会保障号码、生存状态等关键基础信息进行校验;没有以接口模式与部级社保信息比对查询系统实现对接,开展重复领取待遇、死亡冒领等问题的数据比对;未按照《关于部级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二期系统上线工作的通知》(人社信息函〔2021〕4号)要求,推进待遇领取人员的人脸识别自助认证。
(九)合作银行协议管理情况。未对合作银行的义务、违约责任等作出明确规定;合作银行未对待遇发放信息与银行账号信息不一致、待遇金额异常等情况进行核验、提示、停止支付;未落实支出户账户变动提醒功能。
(十)经办稽核、基金监督情况。2019年以来存在未落实基金要情报告制度,瞒报、谎报要情的问题;未按上级部署开展经办风险防控自查;未按规定对各级下发的疑点信息进行核实;未按比例对关键信息变更、待遇补发等高风险业务定期进行稽核;没有按照数据稽核规程要求,开展数据共享比对,实施数据稽核。
三、排查方式
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方式开展风险排查。杨陵区人社局和示范区社保中心要组织开展全面自查,示范区人社局将对杨陵区人社局进行检查,省人社厅将适时对部分地市进行抽查。
(一)安排部署(5月)。全面动员部署风险排查工作,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成立以示范区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社保基金管理风险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制订示范区社保基金管理风险排查风险排查实施方案,迅速组织开展示范区风险排查工作。
示范区社保基金管理风险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白宏伟 示范区人社局局长
副组长:张世卿 示范区人社局副局长
李淑茹 杨陵区人社局局长
组 员:魏霆涛 示范区社保中心主任
俞芳熙 示范区人社局工作人员
刘 燕 示范区社保中心工作人员
党新科 杨陵区人社局社保科科长
薛富莉 杨陵区城居保中心主任
张利娜 杨陵区统筹办主任
(二)全面自查(5-7月)。此次风险排查范围共涉及10个方面45项排查风险点。杨陵区人社局和示范区社保中心要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领会,细化掌握要义,树立查不出问题就是最大的问题的思想意识。要逐条逐项对照排查,建立风险台账,深入实地核实,综合采用梳理流程、查看系统、核查日志、抽查资料、盘点对账等方式开展工作,确保工作质量,如实上报情况。同时要做好部里下发疑点数据的核查。
(三)省市抽查(7—8月)。7月初,示范区人社局将对杨陵区社保基金风险排查工作进行检查。省厅将适时对部分地市的各级自查、抽查情况进行核验,范围包括市本级和杨陵区,发现自查不认真、走过场、问题披露不到位的将进行重点督查并通报全省,确保风险排查工作取得实效。
(四)情况报告(7月中旬)。请杨陵区人社局和示范区社保中心按照实施方案有关工作要求,迅速组织开展自查,7月中旬前,将自查情况形成风险排查情况报告,填写风险排查情况汇总表,以及基金管理风险台账,一并报送示范区人社局。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站位。开展社保基金管理风险排查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 关于民生工作重要论述和社会保障工作系列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全区人社系统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防范化解社保基金管理风险的重要性、紧迫性,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将风险排查作为办实事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确保风险排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紧盯问题。要深刻理解社保基金管理风险问题“知情不报是政治问题,隐瞒不报是忠诚问题”,强化自查自纠,鼓励有关人员主动向组织说明情况,对风险排查期间不主动说明的,后续发现一律从严处理。要严格对照基金要情报告制度开展自查,加强对养老金发放异常问题核查分析,深入排查是否存在基金案件可能,并如实上报情况。示范区人社局将对检查抽查阶段发现的隐情不报、重情轻报的单位和人员从严处理,对于6月上旬前仍然不报或阻拦报告的一律追究相关责任。
(三)确保质量。要综合采用梳理流程、查看系统、核查日志、抽查资料、盘点对账等方式开展工作,确保工作质量,并如实上报情况。示范区检查时,将对自查情况进行核验,发现自查不认真、走过场、问题披露不到位的将予以指出,并督促重新自查。
(四)立查立改。在排查发现风险漏洞的同时,注重推进问题整改。属于有明确规定但执行不力的,如取消社银人工报盘等,要尽快整改到位,防止风险管控不力再出问题。属于制度尚不明确或有待完善的问题,要积极提出有操作性的建议。同时要加强干部管理,待遇发放、待遇审核、会计、出纳等重要岗位人员存在赌博等恶习的应立即调整。
附件:1.社保基金管理风险排查基本情况汇总表
2.社保基金管理风险排查问题情况汇总表
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21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