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杨凌示范区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现拟拨付2022年第四批就业补助资金8.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辛东超、张波彦、王婷、赵莹兰、李雪、索义杰6人符合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条件,按照每人5000元标准,合计补贴3万元。
陕西东科制药有限公司、杨凌凯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陕西安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并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符合中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报条件,其中陕西东科制药有限公司23人4.6万元,杨凌凯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3人0.6万元,陕西安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人0.2万元,合计补贴5.4万元。
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请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2022年10月19日—2022年10月26日
监督电话:029-87035808
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