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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劳务派遣单位监督管理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劳务派遣单位监督管理工作,规范我省人力资源服务活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更好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更好的促进就业创业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法规政策宣传。各市要按照“法治人社”总体要求,重点抓好《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陕西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以及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发展相关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每年3月集中开展人力资源市场法规政策宣传周活动,增强全行业法治意识,大力营造知法、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促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依法规范经营服务行为,提升法制化标准化水平。同时,要积极实施人力资源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大力开展从业人员技能提升培训行动,举办高级管理人才学习班等,提升技能和服务水平。

二、严格市场准入管理。深化“证照分离”改革,依法实施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备案,推行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告知承制。要建立完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服务台账,健全完善与市场监管部门的信息沟通机制,配合市场监管部门明确经营范围与经营许可事项的对应关系,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经营范围登记与经营许可的衔接。对于实行“先照后证”和“先证后照”的事项,市场监管和人社部门要密切协作,及时告知和推送相关信息,实现部门间精准化信息共享,避免出现日常监管和执法盲区。对违法违规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吊销其许可证或营业执照,建立正常市场退出机制,形成监管合力。

三、落实年度报告公示制度。落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期向主管部门报送年度报告、向社会公示业务开展情况的制度。促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切实履行依法公开生产经营活动有关信息数据的法定义务,增强社会监督和协同共治。各级人社部门依法开展检查,严肃查处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拒绝履行信息公示义务以及存在隐瞒情况、弄虚作假等行为。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名称、营业地址、法定代表人、服务范围、联系方式、设立分支机构、网站网址以及行政许可和备案及其变更、延续、行政处罚情况等年度报告有关内容,要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四、加强招聘活动监管。依法严格现场招聘会监管,指导和督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制定组织实施办法、应急预案和安全保卫工作方案,核实参加招聘会单位及其招聘简章的真实性、合法性,提前将招聘会信息向社会公布,落实招聘会场地安全责任。要依法规范网络招聘活动,指导和督促网络招聘平台建立完善信息发布审查制度,依法履行信息发布审核义务,加强对招聘单位的资质认证和信息发布人员的实名认证,规范信息发布流程,确保发布的信息真实、合法、有效。建立完善投诉处理机制,在网站明显位置公布投诉举报方式,接到投诉举报要及时调查处理,发现招聘单位或入驻平台的企业发布虚假信息或含有歧视性内容信息、夸大宣传、不具备相关资质以及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暂停或终止为其提供服务,并立即向相关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五、规范劳务派遣服务。多渠道多方式,宣传劳务派遣相关法规政策。督促劳务派遣单位在办公场所明示合法证照、监督机关和监督电话,指导劳务派遣单位依法建立职工名册。定期组织开展劳务派遣单位信息核查比对,及时更新“名录库”信息,向社会公告劳务派遣单位取得、变更、延续、撤销、吊销、注销许可的情况。劳务派遣许可由人社部门负责的,在颁发《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后7个工作日内录入信息。由行政审批部门负责的,人社部门要加强对接沟通,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每月交换数据并录入信息。

六、强化劳务派遣年审。按照《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规定,对劳务派遣单位提交的经营情况报告进行核验,依法对劳务派遣单位进行监督,将核验结果和监督情况载入企业信用记录。逾期不按要求提交年审资料或者提交虚假资料参加年审的,限期责令改正,限期整改后,仍不符合规定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劳务派遣单位未申请延续的,或者延续申请未被批准的,应当依法办理劳务派遣行政许可注销手续。相关情况每年4月30日前在同级人社部门门户网站公告,同时每年5月15日前报送省人社厅劳动关系处。

七、加强市场秩序监督检查。定期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监督检查行动,重点排查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布虚假信息或含有歧视性内容信息、签订不实就业协议、违规保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哄抬人力资源市场价格、利用职业中介和劳务派遣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等扰乱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净化市场环境。通过组织服务对象评议行风、受理群众举报投诉等途径和方式,及时发现和纠正人力资源市场领域违规失信问题,防止苗头性问题演化为违法违规行为。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人力资源市场违法违规典型案件,依法严厉打击并及时曝光,帮助劳动者提高维权防范意识,促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合法经营、诚信服务。

八、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大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认真梳理完善人力资源市场检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的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实施重点监管,降低市场风险。开展劳务派遣双随机抽查和专项抽查,重点检查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劳动合同签订、被派遣劳动者同工同酬和社会保险权益落实情况等。要健全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日常联合执法协作机制,依法实施责令关闭或停业、吊销营业执照、吊销撤销行政许可、列入相关黑名单等惩戒措施,并将监督检查结果及行政处罚信息向社会公布,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要完善警示约谈制度,对服务不规范存在较高违法违规风险、举报投诉比较集中、多次发生违规失信行为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劳务派遣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等,进行警示约谈,督促其及时整改纠正违规失信问题,警示其进一步增强守法诚信意识。

九、深化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用评价标准和制度,探索建立诚信典型机构“红名单”、严重失信机构“黑名单”。积极协调市场监管、财政、税务、金融、新闻等部门,对守法诚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市场准入、投融资、招投标、政府采购、荣誉奖励等方面实施激励措施,充分发挥“红名单”的示范激励作用。加强“黑名单”制度与市场退出等制度的衔接配合,对失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安全许可、生产许可、从业资格、资质审核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或禁止;对严重违法失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通过依法吊销许可证等方式实行市场禁入,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切实发挥“黑名单”的约束惩戒作用。

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注重发挥人力资源行业协会作用,探索依托行业协会倡议签署行业自治公约、实施“红黑名单”制度、发布行业指导价等。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协调、服务、监督和自律的作用,引导各级协会研究制定行业规范、服务标准,建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分类、评估指标体系和服务信用等评价机制,搭建人力资源服务品牌推广平台,加强行业自律规范和监督能力,推进行业诚信建设,提升行业服务质量,促进行业公平竞争,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各市人社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作为践行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注重部门协作配合,落实工作责任,强化执法检查,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经营行为,加强劳动派遣单位监督,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