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在各级医疗保险业务部门的关心指导和区医保局的正确领导下,我中心始终以强化扩面征缴和确保待遇足额支付为核心,以落实医保改革任务为重点,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夯实基础,狠抓落实,力争各项医疗保险基金能平稳运行,现将有关情况分析报告如下:
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一)基本情况
2022年我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5657人,其中在职人员3451人,占城镇职工参保总数的61%,退休人员2206人,占城镇参保总数39%。较2021年同期的5586人增加71人,增长率为1.27%。
(二)基金收入、支出、结余情况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56.80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费收入110.24万元(统筹基金53.61万元,个人账户56.63万元),利息收入31.19万元(统筹基金3.43万元,个人账户27.76),转移收入1.57万元(个人账户1.57万元),其他收入13.8万元(统筹基金13.8万元)(其他收入为专项治理检查收回定点医疗机构的违规资金及违约金)。
2、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52.57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出48.31万元(统筹基金支出包括住院支出16.68万元、门诊慢性病支出25.94万元、生育医疗费支出5.69万元;个人账户支出为0万元。),转移支出4.26万元(个人账户4.26万元)。
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期初结余2625.39万元(统筹基金结余-343.77万元,个人账户结余2969.16万元.),本期收支结余104.22万元(统筹基金结余22.52万元,个人账户基金结余81.70万元。),基金滚存结余2729.61万元(统筹基金结余-321.25万元,个人账户基金结余3050.86万元)。
(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运行情况
2022年与2021年同期收、支、余比较分析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小计 | 统筹基金 | 个人账户 | |
基金收入 | 2021年 | 2109.47 | 767.14 | 1342.33 |
2022年 | 156.80 | 70.84 | 85.96 | |
增(减)额 | -1952.67 | -696.3 | -1256.37 | |
增(减)率 | -92.57% | -90.77% | -93.60% | |
基金 支出 | 2021年 | 1438.24 | 597.96 | 840.28 |
2022年 | 52.57 | 48.31 | 4.26 | |
增(减)额 | -1385.67 | -549.65 | -836.02 | |
增(减)率 | -96.34% | -91.92% | -99.49% | |
滚存结余 比 较 | 2021年 | 2625.39 | -343.77 | 2969.16 |
2022年 | 2729.61 | -321.25 | 3050.86 | |
增(减)额 | 104.22 | 22.52 | 81.7 | |
增(减)率 | 3.97% | 6.55% | 2.75% |
从整体上看,2022年我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收入较上年同期降幅较大,主要原因是从2022年4月1日起税务代征城镇职工医保费直接划转示范区社保基金财政专户,我区4-12月份无征缴收入;基金支出降幅较大的主要原因是:因职工医保统筹基金亏损,应付未付区内定点医药机构2021年1月至2022年6月职工医保医药费1798.35万元,应付未付转外现金结算医疗费97.33万元,均由示范区医保基金垫付,这两部分资金全部计入示范区职工医保基金支出,导致杨陵区基金支出较上年降幅较大。
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一)基本情况
2022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164235人,其中普通居民参保139640人,大学生参保24595人,较2021年参保人数165412人减少1177人,参保人数下降0.71%。
(二)基金收入、支出、结余情况
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3921.85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费收入5506.49万元(个人缴费5492万元,医疗救助资助缴费14.49万元),财政补助收入8139.60万元(中央补助6445万元,省级补助826万元,示范区补助450万元,区级补助418.60万元),利息收入180.98万元,其他收入94.78万元(专项治理检查收回定点医疗机构的违规资金及违约金)。
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0875.68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出9834.19万元(住院支出8394.14万元、门诊慢性病支出699.64万元、门诊统筹支出740.41万元。),大病保险待遇支出1041.49万元。
3、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期初结余17579.63万元,本期收支结余3046.17万元,期末滚存结余20625.80万元。
(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运行情况
2022年与2021年同期收、支、余比较分析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小计 | 个人缴费(含特殊人群) | 财政 补助 | 利息 收入 | 其他 收入 | |
基金收入 | 2021年 | 14683.66 | 4879.35 | 9670.92 | 126.09 | 7.30 |
2022年 | 13921.85 | 5506.49 | 8139.60 | 180.98 | 94.78 | |
增(减)额 | -761.81 | 627.14 | -1531.32 | 54.89 | 87.48 | |
增(减)率 | -5.19% | 12.85% | -15.83% | 43.53% | 1198.36% |
项目 | 小计 | 住院 支出 | 门诊慢病支出 | 门诊统筹支出 | 大病 支出 | 其他 支出 | |
基金支出 | 2021年 | 12962.72 | 7020.17 | 523.88 | 968.09 | 1052.90 | 3397.68 |
2022年 | 10875.68 | 8394.14 | 699.64 | 740.41 | 1041.49 | 0 | |
增(减)额 | -2087.04 | 1373.97 | 175.76 | -227.68 | -11.41 | -3397.68 | |
增(减)率 | -16.10% | 19.57% | 33.55% | -23.52% | -1.08% | -100% |
项目 | 滚存结余 | |
滚存结余比较 | 2021年 | 17579.63 |
2022年 | 20625.80 | |
增(减)额 | 3046.17 | |
增(减)率 | 17.33% |
整体来看,2022年度居民医保基金收入和基金支出较上年均有所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1、居民医保各类收入增减情况分析
(1)2022年基金收入较上年减少,主要原因是:省财政厅筛出跨省重复参保人员较多,其中一部分为农民工在就业地参加职工医保,另一部分为西北农林科大学及杨陵职业技术学院等大学院校参加居民保险的大学生,存在毕业离校后参保关系仍留在杨陵区,这两部分人员只参保未缴费,财政厅调减了一部分财政补助资金。
(2)2022年个人缴费较上年增幅较大,原因是:2022年10-12月征收的2023年居民医保费纳入2022年基金账个人缴费收入,且征缴标准为350元较上年增长20元,导致个人缴费收入比上年增加。
(3)2022年财政补贴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厅陕财办社【2022】231号文件调减我区2022年财政补贴资金1723万元。
(4)利息收入增幅较大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财政专户利
息增加较大。
(5)其他收入增幅较大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加大基金监
管检查力度,定期不定期对区内定点医院和定点药店进行检查,收回专项治理违规资金数额较大。
2、居民医保各类支出增减情况分析
(1)2022年度基金支出较上年减少16.10%,主要原因是:2021年支付新冠疫苗费用3397.68万元,2022年没有新冠疫苗费用支出。
(2)2022年住院支出较上年增加19.57%,主要原因是2022年12月根据陕医保发[2022]37号文件要求,向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预拨新冠肺炎住院医保资金600万元。
(3)2022年门诊慢性病增加33.55%,主要原因是2021年医保信息系统正在完善,各定点医疗机构申报2021年第四季度的慢性病医疗费时间较晚,在2022年度才支付这一部分费用,导致2021年慢性病支出较小,2022年慢性病支出较大。
(4)2022年门诊统筹减少23.52%,主要原因是应付未付区内一级医院及卫生院2021年7-12月的门诊统筹金额较大,计划在2023年支付。
(5)大病支出较上年减少1.08%,主要原因是随着医保信息平台的进一步更新完善,筛出的重复参保人员较多,导致居民医保参保缴费人数减少,大病保险筹资金额即大病支出都相应减少。
(6)其他支出较上年减少100%,主要原因是2021年支付新冠疫苗费用3397.68万元计入其他支出,2022年无其他支出。
(7)2022年滚存结余较上年增加17.33%,主要原因是2021年支付新冠疫苗费用3397.68万元,2022年未支付新冠疫苗费用。
三、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基金支撑能力分析
项 目 | 职工医保(统筹基金) | 居民医保 |
2022年支出(万元) | 48.31 | 10875.68 |
滚存结余(万元) | -321.25 | 20625.80 |
可支付月数(月) | 0 | 23 |
截止目前,我区职工医保统筹基金亏损321.25万元,目前已无力支付住院及门诊慢性病医疗费,我单位已积极主动与示范区相关部门协调加快推行市级统筹;居民医保基金可支付月数超过20个月,基金运行平稳。
四、预算执行情况
总体而言,年度预算执行基本完成,除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未及时足额拨付外,居民医保基金不断积累,基金的支付能力进一步增强,确保了参保人员医保待遇足额按时发放,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杨陵区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3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