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计局,省级各有关部门,省属有关单位:
按照我省职称评审工作总体安排,现将2024年度全省统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评审人员范围为我省从事统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及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参加评审。
中央驻陕单位人员申报参加评审的,应由主管单位向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具委托评审函。
实行专业技术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按照评聘结合的原则,上报人员数和空缺岗位数按照1:1比例申报。当年能够空出的专业技术岗位,可以提前使用。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3.近5年个人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按照有关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培训学习,2020-2024年每年完成继续教育公需课学习不少于24学时,专业课学习不少于56学时。
5.申报高级统计师须全国高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二)学历、资历条件
1.申报正高级统计师须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聘任高级统计师职称并从事与高级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2.申报高级统计师须具备以下学历、资历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聘任统计师职称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2)具备硕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第二学士学位、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聘任统计师职称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聘任统计师职称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聘任在与统计专业相近的经济、会计、审计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数学、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按上述条件申报评审。
(三)专业技术理论和业绩成果条件
1.申报正高级统计师,聘任现职期间须具备下列条件(县以下基层人员和援藏、援疆1年以上人员可减少1项条件):
(1)具备下列专业工作经历之一:
①主持较大型统计调查设计工作。主持或者作为主要参与者设计1项省部级或2项市级综合性、常规性统计调查方案(以实施文件为据)。
②组织实施较大规模统计调查工作。主持或者作为主要参与者实施1项省部级或者2项市级较大规模的统计调查、社会调查或者行业调查项目;或者在县级机构、企事业单位,组织实施5项国家、上级下达或者自行设计的统计调查、社会调查或者行业调查项目(以实施文件为据)。
③组织统计科研课题研究工作。主持或者作为主要参与者组织完成1项省部级或者2项市级统计理论、技术创新等方面科研课题研究项目;或者独立承担3项统计专业领域关键技术问题的研究工作。
(2)具备下列工作业绩之一:
①获得1项省部级三等奖以上奖项,或获得2项市级二等奖以上奖项,或获得3项行业主管部门专项奖励,或获得省部级先进个人1次、市级先进个人2次、县级先进个人3次的奖励(须附获奖证明)。
②主持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重要经济建设相关任务,设计的1项统计调查方案、行业技术标准等被省部级主管部门采纳,或者2项被市级主管部门采纳,或者3项被县级主管部门采纳(须附采纳证明)。
③具有较强的统计分析和数据诠释能力,撰写的统计科研课题、调查分析报告,1次获得省部级二等奖以上奖项,或2次获得省部级三等奖以上奖项,或研究成果、政策建议3次被市级以上领导批示或被同级主管部门采纳,或4次被县级以上领导批示或被同级主管部门采纳,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须附获奖证明、批示或采纳证明)。
④熟练掌握统计方法制度、调查理论和操作技能,具有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深入数据挖掘的能力,独立解决统计业务工作中重大疑难问题,经同行专家和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须附鉴定认可意见)。
(3)具备下列研究成果之一:
①具有系统、扎实的统计专业理论和实践功底,全面掌握统计专业国内外前沿发展动态,在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等来源期刊,或在具有CN刊号的核心类报纸、期刊,或在具有ISSN刊号的国外报纸、期刊上发表独立完成的统计或者相关专业论文、统计分析报告2篇。
②独著统计或者相近专业著作(译著),著作不少于3万字;或合著著作本人独立撰写不少于5万字。
③其他能体现申报人员主要学术贡献、在行业领域具有重大影响、具有社会经济意义的研究成果,包括国际国内重要学术会议宣读的交流论文,研究报告、项目报告、行业标准、发展规划等代表作(需附具体成果说明)。
2.申报高级统计师,聘任现职期间须具备下列条件1-5条和6-7条中各1条(县以下基层人员和援藏、援疆1年以上人员可减少1项条件):
(1)设计1项省部级综合性、常规性的统计调查方案,或2项市级综合性、常规性的统计调查方案,或3项县级或企事业综合性、常规性的统计调查方案(以实施文件为据)。
(2)组织实施1项省部级或2项市级较大规模的统计调查项目;或在县级机构、企事业单位,组织实施3项上级下达或者自行设计的统计调查项目(以实施文件为据)。
(3)组织编辑3本(年)全国、全行业(部门)、省级统计资料,或4本(年)市级统计资料;或5本(年)县级、企事业单位统计资料。
(4)完成1项省部级科研项目,或2项市级科研项目,或3项县级及以上、本单位科研项目。
(5)参与的科研项目研究成果或者调查研究、统计分析政策建议被县级以上政府领导批示或者行业主管部门采纳,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须提供批示或采纳依据)。
(6)在具有CN刊号的核心类报纸、期刊上发表统计或者相关专业论文、统计分析报告不少于3篇。其中,第一作者不少于1篇,前三作者2篇。
(7)独著统计或者相近专业著作(译著),著作不少于2万字;或合著著作本人独立撰写不少于3万字。
(四)破格申报条件
1.正高级统计师破格条件
不具备上述学历、资历条件,但工作实绩突出,可破格申报正高级统计师。条件为:具有工作经历、工作业绩条件各1条,且在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收录期刊上发表统计或相关专业论文3篇(独立完成或第一作者),或独著有ISBN书号的统计或者相近专业著作(译著)2部,每部不少于3万字。
2.高级统计师破格条件
(1)不具备学历条件,但工作实绩突出,聘任统计或相关专业中级职称10年以上,取得上述业绩成果条件1-3条中1条,4-7条中2条,可破格申报高级统计师。
(2)不具备资历条件,但学历条件符合,工作实绩突出,聘任统计或相关专业中级职称3年以上,取得上述业绩成果条件1-3条中1条,4-7条中2条,可破格申报高级统计师。
(五)考核认定职称
申报人员符合《陕西省突出贡献人才和引进高层次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办法》(陕人社发〔2019〕40号)的,可申报考核认定高级职称。申报考核认定人员须高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六)乡村振兴人才支持
乡村振兴人才符合《关于乡村振兴人才职称晋升支持政策的通知》(陕人社发〔2022〕34号)的,按有关政策予以支持。
(七)不得申报或延迟申报的情形
1.近五年年度考核有不合格(或不称职)等次或被单位通报批评的,不得申报。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不得申报。
3.提供虚假申报材料,取消当年参加评审资格,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
4.任现职以来,出现重大工作事故,造成重大损失、产生恶劣影响的,晋升职称时在国家规定的任职年限条件上至少延迟3年申报。
5.企业、个人有严重失信记录,被列入“黑名单”的。
三、评审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信息公布(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
各市人社局、各相关单位转发评审通知,公布参评条件、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监督举报电话及电子邮箱等相关事项。
(二)个人申报(2024年9月15日前完成)
申报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报职称申请,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进行注册,按照要求准备电子材料(所有业绩成果须为任现职期内获得),填写相关信息,系统自动生成《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评审简表》(以下简称《评审简表》)。本人确认无误后,将参评材料信息上传至所属单位。
破格申报人员需在系统中导出《破格申请表》,单位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由申报人员将《破格申请表》生成JPG格式上传至系统。
(三)单位审核上报(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
1.各用人单位登录申报系统(登录账号由所属市区人社部门或主管单位负责分配)审核申报材料。用人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把关,并将审核通过人员的基本情况和申报材料在单位公开场所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单位登录系统上传公示证明。
2.市(区)人社部门通过内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管理信息系统,负责对辖区内申报人员申报信息审核汇总,将结果上传至统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省属单位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负责对本单位人员申报材料审核汇总,将结果上传至省级部门(主管单位)复核,省级部门(主管单位)汇总审核后将结果上传至评审委员会;中央驻陕单位通过互联网访问申报系统,负责对本单位人员申报信息审核汇总,将结果上传至评审委员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申报人员须经本人人事档案代理机构核实并签署意见,所在市(区)人社部门(通过人社内网)或省人才交流中心(通过互联网)负责审核汇总,将结果上传至评审委员会。
各部门(单位)审核汇总结束后,出具本单位系统委托评审函,并通过系统导出《高级统计师职称申报汇总表》,加盖公章后,生成JPG文件上传至评审委员会。
(四)专业答辩
申报人员须参加专业答辩。答辩以评委提问的方式进行,答辩的内容以专业知识和创新能力等内容为主。答辩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申报考核认定人员是否参加答辩,由评委会专家根据情况确定。
(五)评审结果公示
省人社厅、省统计局按照有关职称工作规定组建高级统计师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结果通过省统计局官网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有关事项说明
(一)职称资格确认
外省(含中央驻陕、军队转业)调入我省的统计专业人员,按照职称确认工作要求和我省高级及正高级统计师任职条件进行资格审核。对已符合申报高一级职称的人员,职称确认和职称晋升可同时进行。
(二)职称资格转换
已评聘非统计系列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确因工作需要而转换到统计岗位的,须在统计岗位工作满一年以上,按照职称转换工作要求和高级及正高级统计师任职条件进行转换评审。
(三)时间计算和论文著作要求
申报人员任职资格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参评论文、科研项目等完成时间截止到2024年9月30日。增刊、专刊、特刊、论文集、论文刊用通知、用稿清样等不可作为参评论文,参评论文字数不少于2000字。著作须具有ISBN统一书号,合著著作未注明申报人撰写章节的不能作为研究成果申报。
(四)评审收费
按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高级职称评审每人400元。
(五)评审结果、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及证书
评审结果批复文件发至各市人社局或有关推荐单位。
评审通过人员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流程:批复文件下发—15个工作日后本人登陆申报系统—完成并送审模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下载打印。
高级职称资格证书实行电子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电子证书打印流程:批复文件下发—评委会提交数据—15个工作日后本人登陆陕西省政务服务网注册—地区选择—部门分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个人服务—人才人事—证书查询—服务事项—职称资格证书查询—打印电子证书。
五、工作要求
(一)申报人员和有关单位要认真学习《陕西省职称评审操作手册》(网上申报系统主页),按照《手册》进行操作,以免影响申报。
(二)申报考核认定人员通过线下申报,各市(单位)线下以纸质形式报送一式三份考核认定表及业绩材料。
乡村振兴人才通过申报系统申报,申报时注明“乡村振兴人才”“定向基层”等。
参评材料若存在涉密情况的,须进行脱密处理,同时在线下以纸质形式报送,所有材料不再退回。
(三)申报人员及各单位须按时完成申报、审核、上传等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四)评审委员会工作机构在材料审核时发现的问题,集中一次按申报渠道退回,有关单位须及时通知申报人员,在规定时限(7个工作日)内,集中一次完善或补充材料后重新提交。在规定时限内,未重新提交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重新提交的材料经审核仍不符合的,按审核不通过处理,不再退回补充或完善材料。
(五)评审委员会工作机构对存疑的电子材料,可要求申报人员提交纸质版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经查实,若确属弄虚作假提交材料的,将对申报单位和申报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并取消申报人申报资格,纳入全省失信“黑名单”。
(六)申报政策咨询电话:省统计局朱雅荣 杨竞029-89538856、89538849。评审工作QQ群:971627768(申报人员可根据需要申请加入,申请时需注明单位和真实姓名)。
附件:1.网上职称申报系统填报说明
2.职称申报人员公示证明
3.委托评审函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统计局
2024年8月21日
(此件公开)
附件1
网上职称申报系统填报说明
申报人员需登录职称申报系统申报,参评材料须按本要求实施电子化。
申报系统互联网登陆网址为:http://1.85.55.147:7221/zcsb
人社内网登陆网址为:http:///zcgl
一、支撑材料电子化基本方法
首先将纸质参评材料以数码扫描或拍照方式清晰转换为JPG格式图片,除申报人员个人照片大小不能超过100K以外,其他参评材料每张图片的大小不能超过600K。若在上传过程中发现图片超过限制大小,可使用系统中的图片处理工具按照操作说明将图片大小处理在600K以内再上传。申报人员将材料上传至系统后,须对所有图片进行检查测试,确保打开顺畅且清晰无误。
二、支撑材料模块类别及文件上传规则
(一)照片
建议626像素(高)×413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100K,支持JPG、PNG、JPEG格式,将照片上传至系统中的照片模块。
(二)证件电子图片
在系统证件电子图片模块中上传身份证(正、反面两张)、学历及学位证书(包括学信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法从学信网查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须上传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表或毕业登记表)、职称证书(包括聘任文件)、职(执)业资格证书等材料。系统中带红色星号项目为必传项,其他证件材料可选择上传。
(三)评审申报材料
在系统评审申报材料模块中上传相应的电子化材料。
1.证明:《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任现职以来工作情况证明材料;
2.专业论文、论著:内容依次为论文论著成果目录、逐篇(部)论文论著(包括封面、出版或版权信息页、相关目录页、本人撰写完成的内容部分)的原件电子化材料;
3.任期内科研成果材料;
4.任现职以来获得的专业奖励证书;
5.任现职以来获得的其他奖励证书;
6.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成绩单;
7.年度考核证明材料。
三、个人用户操作步骤
(一)申报系统注册及登录
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内核浏览器,如谷歌浏览器、360浏览器的极速模式、搜狗浏览器的高速模式等。进入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http://1.85.55.147:7221/zcsb,进入系统界面,选择“注册个人用户”,跳转进入陕西政务服务网统一登录平台,点击右上角注册按钮,或者点击支付宝的图标进行扫码注册。注册完成登录后,“推荐单位”请在下拉选项中选择(若单位未在下拉选项中,考生请通知本单位找当地人社部门协调解决单位申报授权码问题),“本单位申报授权码”请向单位索取。
(二)进入“职称申报项目”对应填写
1.选择申报系列“统计”。
2.转评类型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转评晋升”或“平级转评”。
说明:未发生转岗情况的,不用选择。符合申报高一级职称的,选择“转评晋升”;外省(含中央驻陕、军队转业)调入我省的统计专业高级技术人员,符合申报高一级职称的,职称确认和职称晋升可同时进行,选择“转评晋升”;已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非统计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需要而转换到统计专业岗位,须在统计工作岗位工作满一年以上,选择“平级转评”。
3.任现职时间应在2020年1月1日之前(含2020年1月1日),否则系统默认不通过。
如申报人符合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等减少年限条件,可先填写任现职时间为2020年,相应年度考核、继续教育学时都按照满5年填写,但需要在“年度考核、继续教育”--“帮助信息”注明具体情况,同时须在“证件电子图片”--“其他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图片。
4.申报材料对应填写路径:
(1)职称证书:证件电子图片—职称证书;
(2)专业技术职务聘书:评审申报材料—各类表格、证明—任现职以来工作情况证明材料;
(3)学历、学位证书:证件电子图片—申报学历证、申报学位证;
(4)身份证:证件电子图片—身份证;
(5)近五年考核表:评审申报材料—年度考核材料;
(6)继续教育成绩单:评审申报材料—任现职以来参加继续教育培训证书;
(7)任现职以来的获奖证书:评审申报材料—任现职以来获得的专业奖励证书;
(8)最高水平代表作品:评审申报材料—反映个人专业工作业绩的材料;
(9)论文论著:评审申报材料—专业论文论著;
(10)个人业务报告:任期内专业技术业绩与成果报告。
(11)申报破格人员,在“基本情况”中“是否破格”选择“学历破格”,在“破格条件说明”中填写文字说明,同时须在“证件电子图片”“其他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四、委托评审函上传要求及路径
委托评审函由主管部门上传。路径:主管部门登录系统—单位审核、送审—上传委托推荐评审函。
附件2
职称申报人员公示证明
经审查,XX同志提供的职称申报材料和业绩情况真实、有效、准确、无误,其基本情况和申报材料已按照规定于XX年XX月XX日—XX月XX日在本单位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对该同志的任何反映。经研究,同意推荐该同志参加高级统计师职称评审。
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年 月日
附件3
委托评审函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按照职称评审有关规定,现委托贵厅协调安排 等 名同志高级统计师职称资格评审工作,请予受理为盼。
特此委托。
附件3-1: 委托评审人员名单
委托单位(公章):
年 月日
附件3-1
委托评审人员名单
委托单位(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工作单位 | 申报专业 | 申报级别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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