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抓好规范网络平台招聘信息发布工作落实的通知》(陕人社函〔2026〕14号),进一步规范我区网络招聘市场秩序,保障求职者合法权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营性招聘服务账号管理要求
凡是通过网络平台从事经营性招聘服务活动的账号,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依法取得资质。须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通过网络从事人力资源供求信息的收集和发布的单位,需要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备案。
(二)公示单位信息。经营性招聘单位,应在单位网站首页(招聘主页)公示单位资质、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监督机关和监督电话。
(三)及时更新信息。资质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更新。
(四)违规处理。未按要求公示或材料不全的,服务平台应暂停服务并标注警示;未通过认证或存在违规行为的,不得发布招聘信息。
二、发布招聘信息内容规范
(一)招聘信息应包含用人单位基本情况、招聘人数、条件、工作内容、地点、劳动报酬等要素,招聘工作结束后,应及时撤销招聘信息。
(二)招聘信息发布须遵循真实、合法、规范原则,不得含有以下禁止情形:
1、不得含有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歧视性内容;
2、不得违反国家规定设置户籍、地域、身份等限制性条件;
3、不得以“高薪”“内推”“保录”等噱头进行虚假宣传;
4、不得使用“央国企规划师”“高端就业指导”等误导性标签假冒权威;
5、不得以测评、咨询、攻略等名义变相发布招聘信息;
6、不得发布虚假信息或为非法引流提供便利,严禁诱导求职者参与“培训贷”、传销、诈骗等违法活动。
三、监督与责任
各网络平台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强化信息审核与动态监测,建立完善的投诉举报渠道和处置机制。
请各网络平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用人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依法依规经营,完善各自的平台功能。对于处理群众投诉不力造恶劣影响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进行约谈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吊销《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2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