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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杨凌示范区养老保险经办处关于开展退休业务预审工作的通知

杨陵区人社局、示范区人才中心,各参保单位、灵活就业参保人员:

为进一步优化退休业务办理流程,提升服务效能,切实解决退休手续办理耗时长、材料反复补正等问题,现就开展退休业务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审范围

(一)人员范围: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距法定退休年龄(含弹性退休年龄)6个月以内到龄的参保人员。

(二)时间范围:每年年初开始预审1-6月份拟退休人员,6月开始预审7-12月拟退休人员。选择弹性退休的人员最迟需在选择的退休时间前3个月主动提交预审申请。

二、预审内容

(一)档案材料核查:重点审核档案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等关键信息,完成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确认。

(二)社保缴费核对:核查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个人账户记录,排查断缴、补缴、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等情况,确保符合退休待遇领取条件。

(三)材料完整性检查:核对身份证、社保卡、人事档案、特殊工种备案信息等申报材料是否齐全、规范。

三、预审流程

(一)提交申请

1、1993年以前参加工作的拟退休人员,填报《企业职工正常退休申请表》,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两级人社部门提交预审申请。

2、1993年以后参加工作的拟退休人员,填报《无视同缴费年限参保人员正常退休申报审核表》,向示范区养老经办处提交预审申请。

3、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人员,填报《企业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申请表》,向示范区人社局提交预审申请。

(二)受理预审

两级人社部门和示范区养老保险经办处收到预审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预审工作,材料不齐的一次性告知补正要求。

(三)结果反馈

预审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企业或参保职工个人书面反馈《退休预审结果告知书》,明确“符合退休条件”、“需补充材料”、“不符合退休条件”等结论及具体原因。

四、所需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完整人事档案;

3.特殊工种提前退休需提供全国特殊工种岗位人员信息系统备案资料、特殊工种岗位原始工作经历材料;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五、工作要求

(一)杨陵区人社局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及预审要求开展好本级档案托管人员的退休预审工作。示范区人才中心按照预审要求,于每年12月、6月分别筛选次年上半年、本年度下半年退休人员档案,按照审核权限报示范区人社局和示范区养老经办处进行预审。

(二)请各参保单位和个人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各参保单位指定专人负责退休预审工作,及时通知本单位符合条件人员,协助做好材料准备和申报工作。

(三)参保单位及个人应如实提供相关材料,确保信息真实有效,因材料不实或未按要求预审导致退休手续延误的,后果由延迟申报的单位或个人承担。预审业务仅涉及审批时间提前,养老保险待遇享受时间仍为法定退休时间次月起。

(四)两级人社部门和示范区养老保险经办处设立专门服务窗口,安排专人负责预审工作,严格审核标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做好政策解释和业务指导。

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杨方方 029-87035620

示范区养老保险经办处 王伟丽 029-87032893

附件1:企业职工正常退休申请表.docx

附件2:无视同缴费年限参保人员正常退休申报审核表.xls

附件3:企业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申请表.docx

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杨凌示范区养老保险经办处

2025年7月 25日